原標題:假彩票站月售220萬元黑彩票 經營者稱不知所售違法
昌平區沙河鎮的一處無証彩票店,一個月經營黑彩票的流水就達到了220萬元。開門經營半年后,該彩票店被警方查封,今天上午,彩票店的實際經營者付某因涉嫌非法經營罪,在昌平法院出庭受審。
檢察機關起訴稱,2017年12月至2018年6月間,被告人付某在未取得彩票經營許可資質和相關營業執照的情況下,在昌平區沙河鎮受雇於他人非法發行、銷售彩票。
付某說,彩票站的老板另有他人,他只是彩票店負責看店、收錢的工作人員,店裡還有其他兩個負責打印紙質彩票的工作人員。但店裡的經營由他主要負責,另外兩人的工資也由他代為發放。在被聘用時,老板曾經給他看過一份“營業執照”,但事后他就再也沒見過,店裡也沒有懸挂出來。
顧客張某曾在這個彩票站購買過彩票,他稱這裡的玩法和普通的福利彩票不盡相同,“以為是福彩出新玩法了,就買了五塊錢的”。
付某所在的彩票站銷售的是即開即兌型彩票,每三分鐘就開一次獎,玩法有猜數字和猜扑克兩種。彩票站雖小,流水卻十分可觀,工作人員稱,生意好的時候,店面每天的盈利能達到2000至3000元。
這是個保守的估計,根據鑒定機關的意見,2018年5月4日至6月4日間,總銷售額為220萬余元人民幣,其中非法獲利人民幣9萬余元。
今年6月5日晚上,付某在彩票店被警方抓獲,付某聲稱的“老板”卻一直杳無音訊,民警當場扣押彩票機兩台,現金1.7萬余元,經鑒定,該彩票機並未被認定為賭博機。
昌平區福利彩票發行處出具的証明稱,經查詢登記許可信息、現場查看,付某等人銷售彩票未經授權,銷售彩票種類未經備案,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屬於擅自發行、銷售彩票。
昌平檢察院認為,付某作為彩票站的實際經營者,未經國家批准擅自發行、銷售彩票,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應當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確實不知道在這兒工作是犯法,”付某對檢察機關的指控表示認可,由於平時路邊有很多彩票店,他在應聘時並沒有在意,“本來打算春節結婚,現在也沒有機會了。”
付某的辯護人認為,付某只是彩票站的基本員工,拿固定工資,店面獲利9萬余元是彩票站所得,而非是付某的非法所得,故請求法院對其從輕處罰。
本案沒有當庭宣判。
(責編:董兆瑞、鮑聰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