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发出“双十一”网络购物、促销提示
注意三方面问题 乐享消费盛宴
工商执法人员在查处网络交易相关举报投诉现场情况。
2018年“双十一”即将来临,作为一个网络促销日,“双十一”集中促销既为广大网购消费者带来实惠,同时也给网络经营者带来丰厚的回报。2017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为29.16万亿元,同比增长11.7%,去年“双十一”期间天猫累计交易额达1682亿元,京东为1271亿元,连续第九年创造新纪录。
近年来,我市电子商务发展迅速,截至今年10月,全市入库监管网络经济户口8052户,网站(店)10758户,电子标识470个,入库管理网站(店)数比2017年末增加接近约2100户,增长比例约为24%,增速明显。
面对日益增多的监管主体、商品和服务数量,市工商局结合各项现代化监管技术和手段,从严厉查处网络违法行为,加强专项整治任务,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和效率。今年以来,市工商局先后开展2018网剑行动等6个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共检查网站2426个次,发现涉嫌违法网店网站46家,删除违法信息43条,责令整改的网店网站14家,从源头净化我市网络交易环境。截至今年10月,全市工商系统共查处网络案件39件,案值5.32万元,罚没款8.74万元,主要涉及虚假宣传、违反广告法、消费欺诈等3种主要类型。
“双十一”即将到来,这个网购消费者与经营者的重大节日,市工商局在此提醒,无论经营者还是消费都应注意三方面问题,真正享受“双十一”带来的实惠红包。
一、作为网络经营者,应守法依规经营要做到“五不要”
(一)不要通过刷单炒信等行为提高自身网店的销售额及数量来提高自身的信用排名。
(二)不要通过先抬价后降价的方式来吸引网购消费者的关注。
(三)不要在宣传网页上使用“全网最低”“全场最便宜”“最后1天”等不实违法违规宣传用语来吸引客户。
(四)不要以不存在低价商品来吸引客户落单,而后称无货要求客户选购价格较高别款商品,借此来提高销售金额。
(五)不要以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向消费者大量、密集发送优惠、打折、降价、促销等宣传信息。
上述五种经营行为都会因涉嫌违反《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而被查处。市工商局也将运用现代化监管手段,通过执法云等系统锁定相关涉嫌违法违规的关键字,进行定向排查。
二、警惕“职业打假人”的退货、退款、赔偿要求
市工商局对近年来所处理的举报投诉分析,“职业打假人”的投诉举报占比逐年提升,“职业打假人”通过对部分存在经营瑕疵的网站(店)故意下单,然后以瑕疵为由高额索赔,赔偿不成则通过行政、信访、信息公开、诉讼等手段迫使被投诉网络经营者支付高额赔偿金。“双十一”期间,网络交易数量多、金额大,我市网络经营者更应加强提防和冷静应对“职业打假人”的无理诉求,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如遇“职业打假人”以暴力或威胁等手段要求赔偿的可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今年以来,市工商局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要求,在网络交易监管领域开展对涉黑、涉恶行为的查处,各位网络经营者如在网络经营中遇到“职业打假人”以暴力、恐吓、骚扰等手段要求赔偿的行为,可向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或公安部门举报。
(二)要冷静分析多次退货索赔是否为同一人所为。由于交易平台有内部“反职业打假人”监测,目前“职业打假人”大都以一人开通多个账号操作来规避监测。若面对蜂拥而至的打假人要求退货、退款、赔偿,网络经营者可先核查其是否为同一人,可比照收货地址、收货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如初步判断为同一人则有很大可能为“职业打假人”。
(三)不要有花钱了事的心态。根据工商部门过往处理的投诉举报情况分析,“职业打假人”间往往存在联系。假如某网店经营者用钱打发满足了第一个“职业打假人”的赔偿要求,其后更多的“职业打假人”会接踵而至,造成网店经营者更大损失。所以遇到“职业打假人”不能有花钱了事的心态,要积极应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不要被“职业打假人”电话或信息诱导形成不利于自身维权证据。在处理“职业打假人”的投诉举报中,市工商局发现其所发来的证据材料都比较全面,与网店客服的聊天记录中,部分“职业打假人”会诱导客服表述商品或服务存在瑕疵的话语,以此作为举报证据。所以网店客服应对“职业打假人”的投诉应审慎自身的表述,避免落入“职业打假人”的套路。
三、作为网购消费者要做到理性、健康消费
(一)理性消费,选择信誉好、好评度高的平台和网店购买。“双十一”活动期间,各大电商平台优惠活动开展如火如荼,作为消费者必须保持理性消费心态,选择下单时,应选择规模大、信誉好、好评度高的平台和网店进行下单。另外,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根据今年前三季度电商平台的投诉量以及处理结果,发布了“建议下单”“审慎下单”“不建议下单”平台信息榜,网购达人也可以此为参考进行下单操作。
(二)不要被优惠标题冲昏头脑,要详细了解优惠条款具体内容。江门工商提醒,迎接“双十一”,消费者需理性消费。秒杀、让利、赠红包等促销手段,容易让人冲动消费,建议购买商品前,消费者要事先了解商品市场价格,再对促销活动进行评估是否有实际优惠,警惕明降实涨的价格陷阱,防止掉入“假优惠”陷阱;此外,要慎重预付定金,防范消费陷阱,建议消费者在缴纳“预售定金”前一定要详细了解营销活动细则。
(三)保存好消费记录信息。一旦网购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记录信息就是维护消费者自身权益的有力依据。一是网购消费者下单时最好能将消费商品或服务截屏保存,市工商局在处理网络举报投诉时发现,部分网店经营者接到消费者投诉后,会将原商品或服务网页信息进行删改,让消费者或监管部门很难找回下单时的网页信息,给消费者造成了维权困难。二是下单时向网店客服索要发票或消费凭证,相关单据必须连同网购商品寄往发往消费者处。一方面,发票或消费凭证一般登载有网店的实体企业信息,当发生消费纠纷时,监管部门可通过这些信息迅速找到被投诉企业的具体位置,从而开展下一步工作。另一方面,发票和消费凭证也是处理消费纠纷的重要证据。三是保存好与客服的聊天记录。网购消费者与客服聊天的记录也是重要的维权依据,网购消费者不要随意删除与客服的聊天记录,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必须将部分该聊天记录一同发往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这会对消费者的维权有很大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