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2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王晨辉 通讯员 谭尧杰)“您好,请问这里是鹿城区红十字会吗?我们夫妻想进行器官遗体捐献登记”,10月26日上午,温州鹿城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接到了这一通特殊的来电。下午,家住鹿城区半腰桥70岁的张叔叔、71岁的瞿阿姨夫妇来到鹿城区红十字会办理了器官、遗体捐献的各项登记手续,成为该区首对同时登记遗体器官捐献的志愿者夫妻。
交谈过程中,工作人员了解到张叔叔夫妇,平时热心助人,常常参与相关的公益活动。他们告诉工作人员,他们一直在关注器官遗体捐献的有关报道,很受感动,但一直下不了决心,因为子女不是很支持和理解。最近,看到鹿城区红十字会在松台广场开展的有关遗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并和子女进行耐心细致的交流后,子女表示尊重和支持他们的决定。“人总有一死,我们就想死后把器官和遗体捐献出来,以另一种方式看世界”。张叔叔说道。
填表之前,工作人员详细的告知张叔叔、瞿阿姨遗体器官捐献的相关事宜,指导他们慎重填写遗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张叔叔、瞿阿姨在遗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上坚定地签下了名字。
近年来,鹿城区红十字会积极推动造血干细胞、遗体(器官、角膜)捐献和无偿献血宣传,出台相关细则,依法落实相关褒奖政策。截至今年10月,鹿城区新增器官(遗体、角膜)捐献登记志愿者5人,累计实现登记71人,累计实现捐献31人。“张叔叔夫妻冲破世俗观念,做出让爱和生命延续的暖心之举。相信在他们的爱心带动下,鹿城区和温州市红十字会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的队伍将会不断壮大,希望有更多的人加入到器官遗体捐献志愿者的行列中来。”鹿城区红十字会负责人呼吁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