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图:吴文锋
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冠南)昨日上午,广州市民政局原巡视员许千里一案,在广州市中院一审宣判。因行贿、受贿均过百万元,还构成贪污和挪用公款罪,许千里被四罪并罚,判决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
许千里在2012年广州民政局窝案中,是行贿原局长李治臻的主要行贿人之一。今年8月,李治臻因受贿约400万元已被广州市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
法院审理查明,许千里在广州市民政局曾担任福彩中心主任一职,其曾自称福彩中心利润丰厚,“是个肥缺”。在2007年6月至2011年5月间,许千里为获得李治臻在其个人工作分工等方面的照顾,先后16次给予李治臻现金共计99万元,美金2万元。
许千里利用职务便利,为行贿人汪君及其所经营的公司承揽福彩中心的电脑彩票系统维护业务开方便之门,并收受了汪君贿送的人民币共计71万元。审判显示,女子汪君与许千里是保持不正当关系的情人关系,许千里曾将受贿30万元的存折交由汪君保管。
2002年至2011年间,许千里利用担任广州市民政局副局长、巡视员,分管福彩中心的职务便利,以个人名义决定挪用该中心公款共计200万元,给汪君的越讯公司用于承接福彩中心业务,进行营利活动。另外,许千里还以个人名义挪用了公款80万元,给另外一家公司使用,以承接福彩中心业务并营利。许千里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了福彩中心公款共计991364元,用于个人行贿。
广州市中院审理认为,许千里的上述行为,已经分别构成行贿罪、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四罪并罚,一审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继续追缴许千里的犯罪所得,上缴国库。
同时,广州市中院还对汪君一案进行宣判。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行贿罪,两罪并罚,判决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昨日宣判现场,61岁的许千里表示放弃上诉。
作者:刘冠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