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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0 新希望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新希望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1月
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方案》,并于2021年1月26日对外披露了《关
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6)。2021年2月4日,公司正式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23)。2021年2月4日,公司披
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25)。以上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在回购期间将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
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2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337,804股,占公司截至2021年2月28日
总股本4,506,438,842股的 0.1628%,最高成交价为 24.15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23.1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72,809,207.25元(不含
1
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
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
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年2月3日)前5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70,508,632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最
大回购股份的数量为6,337,804股(2021年2月10日至2021年2
月23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累计成交量的25%(即67,627,158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
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2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10 泛海控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泛海控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年 1
月 29日、2021年 2月 2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
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回购
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自筹资金不少于 3亿元(含)、不超过 5亿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价格不超过 4.75元/股(含),公司将根据股票价格波动及市场整体趋势审慎确定具体回购价格。上述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年 1月 30日、2021年 2月 2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内,需于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年 2月 28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相关事宜。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54 ST德豪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ST德豪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5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
一、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以下时间及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
(1)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
(2)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
(3) 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2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7,621,431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3%,最高成交价为1.1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0.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999,822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 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属于《细则》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的情形,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故不适用《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符合《细则》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44 长虹美菱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长虹美菱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年 7月27日、8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方案的议案》。详细情况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上以公告形式(2020-047号、2020-048号、2020-049号、2020-063号、2020-064号、2020-066号、2020-081号、2020-092号、2020-093号、2020-094号、2020-095号、2021-001号、2021-007公告)进行了披露。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首次回购股份至2021年2月28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347,8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034%,最高成交价为2.21港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7港元/股,支付的自有资金总金额为15,652,869.93港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过程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九条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2020年11月4日至2021年2月28日回购股份期间,存在连续五个交易日内回购的数量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416,735股的25%的情况,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近年来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虹美菱B”股价持续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B股的股价与公司实际价值严重背离,公司的投资价值被低估。公司在上述回购期间,回购股份数量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416,735股的 25%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旨在维护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权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适时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9 辉煌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辉煌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3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后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期间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本次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2月28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未实施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操作。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5 实丰文化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实丰文化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于 2020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0年12月3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0-074),并于2021年1月6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1)。
公司决定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1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1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0%),回购价格或价格区间为不超过20元/股,回购金额不超过3,6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2月28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62,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0%,最高成交价为9.7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21元/股,回购价格均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既定的回购价格上限,支付的自有资金总额为899.8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情况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方式等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回购计划实施中,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月8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3,836,80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5,959,200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0:05 中锐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锐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山东中锐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1月 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1,087.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2,175.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0%),回购价格不超过3元/股,回购总金额不超过6,527.70万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2021年1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6、2021-01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2月2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55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30%,最高成交价为2.4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538,32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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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2月5日)前5个交易日(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2月4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39,220,000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9,805,000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05 科远智慧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科远智慧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1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总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21.83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12日、2021年1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 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2月28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971,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最低成交价为12.35/股,最高成交价为13.8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3,028,89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 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 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 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2月8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09 中京电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京电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1月 26日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1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回购报告书》(2021-015)。
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6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公司在回购股份的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本次回购的用途为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年 2月 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37%,回购最高价为 12.50元/股,最低价为 11.01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 20,958,751.21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 1月 28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年 1月 21日至 2021年 1月 27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13,265,80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可回购股份数量为 33,16,450股。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且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09 全聚德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全聚德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七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3月2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股),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因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此次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3.5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3.44元/股(含);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为公司总股本的 0.5%-1%,即不低于1,542,319股,不超过3,084,638股计算,回购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145.75万元(含)。具体回购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3月7日、2020年4月21日、2020年6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关于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1年 2月 2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回购股份数量为 999,9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242%,最高成交价为 10.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33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 9,865,571.90元(不1
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资金来源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年 9月 24日)前 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7,381,535股。自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至 2021年 2月 28日,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为 257,967股(2021年 1月5日至 2021年 1月 11日),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1,845,383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依据股份回购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45 姚记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姚记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含)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含)人民币6000万元;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35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在回购股份的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或后续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1-013)。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至少应当包括已回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已支付的总金额等,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2月2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54,29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4%,最高成交价为27.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5.33元/股,成交的总金额为14,995,933.99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 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根据《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发生日(2021年 1月 29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63,694,643股的 25%,即 15,923,660股。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且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9 秦安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秦安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6月22日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总额不高于 2,934万股(含),不低于1,467万股(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7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9个月内。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6日公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公司于2020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决定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8元/股,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4日公告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5)。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一)本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二)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即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该股票成交量之和的25%,但每5个交易日回购数量不超过100万股的除外。
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及公司股票价格变化情况,充分利用既有回购计划的回购数量额度。2021年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31.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3%,购买的最高价为10.47元/股、最低价为9.37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308.65万元。
截至2021年2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734.7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95%,购买的最高价为10.47元/股、最低价为6.6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5,302.69万元。
截至2021年3月1日15时,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756.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00%,购买的最高价为 10.75元/股、最低价为 6.6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5,540.51万元。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8:09 瑞茂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瑞茂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充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同时为了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瑞茂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1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2月28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5 南威软件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南威软件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 6月 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19-048)。公司于 2019年 6月 20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52),于 2019年 7月 25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4)。2020年 6月 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将原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期限延长至 2021年 6月 9日,回购用途变更为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告编号:2020-071),其他回购公司股份进展公告内容可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根据《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2021年 2月,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70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成交最低价格为 9.12元/股,成交最高价格为 10.0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681,852.83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1年 2月 28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10,433,0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7%,成交最低价格为 8.57元/股,成交最高价格为 12.24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1,158,836.44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公司将严格按照《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实施本次回购,并根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5 贵州百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贵州百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1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于2021年1月20日披露了《回购股份
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公司累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
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应该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21年2月2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264,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09%,最
高成交价为 9.1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63元/股,成交金额
9,998,145.35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
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
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累计成交量50,980,000 股的25%(即12,745,000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
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5 海大集团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海大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且回购价格上限70元/股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2020年10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7)。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2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4,232,62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5%,最高成交价为66.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4.6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62,618,588.32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年11月25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3,652,568股。公司每5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43,652,568股的25%(即10,913,142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20 天创时尚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创时尚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天创时尚”) 于2021年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2021年2月27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24日、2021年2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案的告》(编号:临2021 -013)、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临2021-017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2月28日,公司尚未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20 塞力医疗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塞力医疗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塞力斯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23元/股,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起六个月(即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8月3日),用于转换公司已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2月28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20 梅花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梅花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0年 10月12日、2020年 10月 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于 2020年 10月 29日披露了《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并于 2020年 11月 3日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 10月 13日、2020年 10月 29日、2020年 11月 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1年 2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 1099.4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3,100,021,848股)的 0.35%,购买的最高价格为 5.46元/股、最低价格为 4.7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5541.2万元(不含佣金等税费),以上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7:20 格力电器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格力电器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二期回购”),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9.02元/股(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7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9.02元/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20年10月15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56)。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2月28日,公司第二期回购计划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765,309股,占公司截至2020年2月28日总股本的0.20%,最高成交价为60.2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7.0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683,304,244.9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
264,929,833股的25%(即66,232,458股)。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1)开盘集合竞价;(2)收盘前半小时内;(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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