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郭苏莹 通讯员 戴琏) 网购产品承诺难兑现,买电脑至今只收到电脑包;千元手表不退货,称是特殊商品……距离“双十一”网购日已过一周时间,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获悉,今年“双十一”网购商家承诺难兑现成为投诉“重灾区”。
投诉商家未兑现承诺的占比逾四成
消费者唐先生于11月11日在某网站购买了电脑、鼠标及电脑包,共价值3207元,11月13日已收到鼠标及电脑包,但出乎意料的是,唐先生却一直未收到电脑。随后,他多次致电网站客服咨询发货情况,被告知货件仍在分拣中心,因“双十一”活动,货件已爆仓,正加急处理,客服承诺货件预计11月15日前可送到,但消费者直至11月17日投诉时仍未收到货。
据悉,数据显示,截至本月18日,广州市工商局12315中心共受理消费者反映关于“双十一”活动网购纠纷的投诉有38宗,与去年同期(67宗)相比减少43.28%。
据广州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投诉中,商家未没有兑现承诺,成为投诉“重灾区”,商家未兑现承诺引起的投诉有17宗,占44.74%。其中,不按时发货的有10宗,未按承诺赠送赠品的有4宗,对优惠活动说明解释前后不一的有3宗。
退货遭拒“借口”多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的“双十一”后,仍有网购商家未落实新《消法》关于“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定,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货,占10.53%
消费者陈先生于11月11日在某网站购买了一款精工手表,价格1179元,11月13日收货后发现对商品不喜欢,于11月13日与商家协商退款,被告知手表属特殊商品,非质量问题不能退。但消费者发现购买网页未告知商品属特殊商品,认为即使手表属特殊商品也应符合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对此,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应特别关注退换货说明。新《消费》第25条明确规定,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购物,实行7日无理由退货。因此,消费者在购买或接受服务前,要仔细阅读购物网站或网购平台是否有部分商品不实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以及是否有退换货的详细地址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