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东省委组织部了解到:目前广东基本完成对“裸官”任职岗位集中调整工作,其中调整市厅级干部9名。
根据广东省委组织部制定的工作方案,“裸官”要么把家人迁回来,要么限时从重要岗位调整下来,两样只能选择一样,不能兼得。其中省管干部的调整在4月底前基本完成,其他干部调整在5月底前基本完成。
记者调查发现,广东“裸官”地区分布差异较大。与珠三角相比较,粤东西北地区“裸官”很少,比如揭阳、茂名各有2人,潮州、河源各有1人。毗邻港澳的东莞,共对127名干部任职岗位进行了调整;侨乡江门则有128人已被调整岗位。
广东省委党校副校长杨建伟认为,“裸官”不一定是贪官或作风有问题,但公众对公职人员的政治伦理要求很高,官员的身份就决定了应该对国家有更多的献身精神。
“治裸”17年
1997年1月31日
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明确把配偶、子女出国、境外定居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应当报告的事项之一。
2006年9月24日
新版《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发布。
2010年2月
国家预防腐败局发布《2010年工作要点》,这是在该局成立三年后,首次将监管“裸官”作为工作重点提出。
2010年初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由中共中央颁布施行;3月底,中共中央制度反腐“再出重拳”,连续发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2010年7月
中办、国办印发新版《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以及《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中纪委、中组部下发通知督办。
2012年1月
广东省委2012年1号文件出台,规定“裸官”原则上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敏感岗位的领导职务。这是广东在全国率先对裸官任职作出限制性规定。
2013年
中纪委强势发力,将严管“裸官”放入明确目标。在几轮中央巡视工作中展开抽查核实工作。多个省级纪检部门在省内巡视工作中,亦将巡查对象是否属于“裸官”列入必查项目。
2014年1月
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提出对“裸官”的要求是“不得列入考察对象”。
2014年2月
中央第八巡视组向广东省反馈巡视情况,提及广东“一些地方‘裸官’问题突出”。广东开始治理“裸官”。
解读
“裸官”为啥易成贪官
牺牲我一个,幸福一家人
“裸官”并不等于贪官,但两者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5月26日,“裸官”一词的首创者,民盟中央委员、芜湖市政协常委周蓬安表示,“裸官”较一般官员更容易成为贪官,理由有四:
一是“裸官”亲属移居境外后,庞大的开支仅靠官员工资肯定供不起,因此需要吃“夜草”;二是“裸官”远离配偶,更易包养情妇、情夫,而包养情妇、情夫的官员,不是贪官几乎没有可能;三是“裸官”因为一人在国内,将贪腐的资金转移境外感到更安全,也更容易操作;四是即使遭到查处也没有被抄得倾家荡产,最终“牺牲我一个,幸福一家人”,少了这份后顾之忧后,腐败起来就更加肆无忌惮。
近年来,贪腐案发官员中“裸官”比例飙升。浙江省建设厅原副厅长杨秀珠、云南省原省委书记高严、贵州省交通厅原厅长卢万里、陕西省原政协副主席庞家钰、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局长周金伙等贪官皆为“裸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