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双十一”购物高潮已过,但退货潮来袭,“剁手族”们从“买买买”变身“退退退”,快递小哥这些天仍“忙忙忙”。上周,温州快递公司日收件量甚至翻了一番,其中相当部分为“双十一”冲动消费后的退货,“七天无理由退货”以及卖家为了冲量、赠送运费险等也助推了退货潮。
“剁手族”:网购留一半退一半
“双十一”期间,市民小刘一口气买了3000多元的衣服、鞋子、化妆品,淘宝、天猫、京东一个都没放过,昨天她在朋友圈发出图文调侃称,她的这些单退了近一半。小刘说,一些衣服和鞋子收到后发现穿着效果不理想,就立即联系快递公司退货了。
“剁手族”们的退货理由五花八门,比如货不对版、冲动拍货、价格买贵等。市民罗女士这次疯狂下了二十多单,连日来陆续退了十来件,大部分都是因为她觉得质量不好,实物与图片相差太大或者尺码不合适。
记者调查发现,这种“购买多件,再把喜欢的留下,不喜欢的退货”的消费方式,在一些年轻人的朋友圈中很流行。“由于退换货方便,就当购买了一次试穿体验”。小刘称,一般购物下单时,很多订单都默认勾选卖家已购的运费险,可最高赔付25元。“所以退货除了多费点神,并不用掏太多的钱。”
快递哥:有的上午收件下午退货
中通快递新城网点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前几天他恨不得长出三头六臂来,一车车包裹要送,而退货的量也多起来,原先一天收件三十多件,现在增加到四五十件。“主要是衣服和鞋子,有的消费者上午刚收的件,下午就通知我要退了。”
另外一位同来的快递小哥说,平时一般是每天上午派件、下午收件,但最近收件量翻了一番,晚上经常加班到凌晨零点,完全忙不过来。顾不上多说几句,他快速把需要派送的物品分拣好,就骑着电瓶车出发了。
专家:有利于提升商品质量
这是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后的第一个“双十一”。有了“七天无理由退货”等消费者保护法新条款“护航”,让不少一时冲动血拼的市民们有了“后悔”的权利。
“退退退”为何成了潮流?在业内人士看来,一方面说明群众的维权意识在提高,有《消费法》的“撑腰”,大家的底气更足,不满意就“退你没商量”。另一方面,也说明网购的东西确实鱼龙混杂,网店质量参差不齐。
专家直言,“无条件退货”的明文规定给消费者退货的权利,这让网店经营者们开始意识到以前“以次充好”已经不适合在网购平台中发展,从而刺激他们开始转换经营模式,因此消费者退货某种程度上有利于规范网店的经营和提高商品的质量。记者金思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