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已经 成了人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以前的买买买,还须是逛逛 逛 ;现在的买买买,只需点点点。购买方式的便捷,除了为冲动的魔鬼打开了方便之门,同时也为没注意商品质量仓促下单埋下隐患。
2018 天猫双 11 这一天的总成交额又创新高,达 2135 亿元!!!其中,你的贡献是多少?是否成为以下段子的一员?
然而很快,后遗症来了,第二天退货的人太多, “ 淘宝退款崩了 ” 就上 微博热搜 ,听说很多人双 11 “ 剁手” 后后悔了, “ 昨晚忙着血拼,今晚忙着退货 ” ,这其中有你吗?
退货退到系统崩溃,也是醉了。
好不容易,可以退货了。一问,居然不让退?各种不让退 —— 拆包装后,影响二次销售,不让退;七天之后,过了无理由退货期,不让退;买家不承担快递费,不让退 …… 虽然 主流电 商平台关于退换货都有非常详细的说明和流程,但多少人曾认真仔细地看过?
电商平台的规定到底算不算?赶紧拿出厚厚的法律书籍来看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专门规定了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即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购物的消费者有权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 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是,七天内无理由退货不能反推出七天后无论是否有理由都不能退货。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收到商品后不管商品本身质量是否有问题,都可以在七日内要求卖家退货退款,这是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应有之意。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五条明确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即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 的 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 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在该法中规定,只要卖方交付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消费者可以要求卖方退货。 最近的中国电 商质量 与标准建设峰会也会围绕这个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文字太多有点晕。中心思想就是,以上电商平台不让退的种种理由,都是推脱之词,咱们消费者还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据调查, 网购消费 服装鞋帽箱包最受青睐,质量问题、货不对板、物流问题成网购三大问题,近半数消费者曾因质量问题退货。但到底怎么来判定是质量问题?如何才算货不对板?额,好像没说,还是希望有关部门能出台一些更具体更有执 行性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咱们这些又剁手 又割肾的 消费者吧!!! 更多信息可以关注接下来的中国电 商质量 与标准建设峰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