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合格”的拍卖公告里,会有该房屋详细的照片,面积,权属关系,有无租赁,有无钥匙,用途,有无抵押,腾退情况,物业水电情况,更详细的公告中还有视频看房,有评估单位对该房屋做出的评估报告,包括每间房间是木地板还是瓷砖,房顶是石膏板还是pvc都会交代清楚,对该房屋知道的信息越多,越能参与拍卖。
反之,许多拍卖的标的物情况不详,只是笼统的介绍面积、权属关系等,其他一律不提,尤其对租赁情况不了解,也没有掌握该房屋的钥匙,腾退和产生的所有费用也需要由买受人承担,这样的标的物就有点霸道,未搞清楚的情况下不宜出手。
联系法官了解标的物
每份拍卖公告里都有这一房屋负责法官的电话,这位法官是最了解这套房屋现状的人,因此可以将所有不明白的事情联系这位法官,通过与他接触,获取被执行人为什么要拍卖这一房屋,现在租赁和腾退情况等,是否为凶宅,是否多个产权人扯不清楚,是否有多次抵押情况,是否在出租,都可以在与法官沟通中了解更多。
有的法官还会在拍卖前组织大家去标的物“参观”,几百万的大物件还是眼见为实,去看看最好。
实地探访联系物业
拍卖公告几乎有个共性,即产生的过户费、拖欠的物业费、拖欠水电费、腾退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过户费能理解,但被执行人拖欠的物业、水电等最后却也需要买受人承担,却又不在公告里写清楚欠费多少,这无疑是租赁外的另一个大坑,而想要了解详情,只能与所在小区的物业、居委会等部门联系,查看这一房屋的欠费情况,以免过多支出。
有条件的最好去所在房屋看一下,贴着封条就是没住人的,没有封条的则是里面还有人很难腾退的,腾退难度也需要作为重要考虑因素。
之前看过一个房子里,评估显示家里有一个瘫痪在床的老人,还有一个精神疾病患者,并且写着腾退困难需要自行联系腾退,这样的情况就很棘手了。
可否贷款支付时限
如果做完了所有考察工作,仍是觉得这套房屋值得入手,则需要关注一些技术问题了,如是否接受贷款,尾款需要在多少日内付清。比如实际操作中,有的房屋拍卖结束后,给的余款支付时限是20天,有的则只有3天,这都需要买受人以此来评估自己是否有财力拿到这套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