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人闫建平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一会儿涕泪滂沱,一会儿又面露笑容。在这个退休警察心里常有一个梦魇——他的老婆何静华被“陷在大牢里”了,而且被关了快两年了。
何静华则要比她丈夫平静很多。2006年12月7日,她在河北省秦皇岛市看守所再一次在上诉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这是她第三次不服一审有罪判决提起上诉。600多天的铁窗生涯,并不能让这个45岁的女人承认公诉方的指控。“我没有犯贪污罪。”她对代理此案的律师孟令彤说。
从证人到“罪人”
2005年4月11日,何静华忘不了那一天。当天,她被秦皇岛市海港区检察院以涉嫌贪污刑事拘留。此前,她丢掉了太平洋保险公司秦皇岛分公司文化路办事处内勤的工作;再往前,她在单位被两个戴口罩的人当众殴打,事后还被电话恐吓。
他的丈夫闫建平认为,上述一切都跟何静华曾经为一起贪污案作证有关。贪污案的主角是何静华曾经的顶头上司——文化路办事处原负责人王晓平。2003年8月,王晓平被人举报侵吞巨额公款。该案作为大要案,经河北省有关领导批示,指定由抚宁县检察院侦办。
抚宁县检察院立案后发现,王晓平案的告破必须依靠何静华的协助。何是文化路办事处的内勤,负责微机出单、收取保费、报账等业务。如果王晓平有贪污行为,无论如何是避不过何静华的。事实上,何静华也确实留存着一个不为人知的账本,记录着办事处诸多不寻常的“业务”。
闫建平并不愿意妻子去招惹官司,尤其是王晓平的这件案子。“她(王晓平)是个有能量的人,我们得罪不起的。再说,平白结这个仇家完全没必要。”可是,在抚宁县检察院的坚持下,同时也害怕王晓平把责任转移,何静华还是掏出了自己留存的账本,配合公诉方一起查办王晓平贪污案。
然而,令何静华想不到的是,抚宁县法院最后判决王晓平贪污罪成立,但是鉴于本人在羁押期间积极揭发他人犯罪有立功表现,而免予刑事处罚,追缴违法所得13124.5元。那么,王晓平揭发的是谁呢?秦皇岛市海港区检察院2005年4月25日的一份“情况说明”显示,王晓平揭发的正是该案证人何静华。
王晓平举报说,何静华在任内勤期间私自填写保险单,将收取中国外运秦皇岛口岸实业公司的73703元保险费(转账支票)未入单位财务账,通过秦皇岛市瑞通发展有限公司轿车特约服务站的账户提取现金,给口岸实业公司返还安全奖7370元后,余款66333元据为己有。凭此海港区检察院拘留了何静华,并于2005年4月25日依法批捕。
于是,曾经的同事又一次转换了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