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开发区猴嘴街道居民宋成星从猴嘴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审批大厅领到我市第一张网络经营营业执照,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距2019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实施仅仅14天。
近年来,开发区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打造全市流程最短、手续最简、效率最高的行政审批环境,有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按照相关规定,电商卖家需和实体店一样办理营业执照并且公布在店铺显著位置,否则不可继续运营店铺。电商法的施行,不但关系到数量众多的电子商务经营者、超过4000万+的电子商务直接与间接就业人员,还关系到近8亿网购用户。
《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经营场所不再标注实体地址,由淘宝网提供的虚拟地址作为营业执照经营场所,并在其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