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富有创造力、惟妙惟肖的实力派演员,王志文具有特质是无可争议的。但从其酒驾问题看,王志文确实存在一个要害的毛病,那就是明知故犯,与其特质不相称。2011年5月1日,我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明确规定醉驾者获刑;与之相衔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也作了相应改变,增设“危险驾驶罪”,这意味着酒后驾车必将付出更为沉重的代价。
比如:两次酒驾者吊销驾照。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有酒驾处罚前科者再次酒驾的,将被拘留、罚款并吊销驾照。醉驾吊照者再次取照受限。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驾一般机动车的,由公安交警部门约束至酒醒,处以吊销驾照及5年内不得重新取照的处罚。
醉驾车辆为营运机动车的,受罚更重,10年之内不得重新取照,10年之后即使领取驾照,也不得领取营运机动车驾驶证。酒驾肇事者将被终身禁驾。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酒驾或醉驾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会受到吊销驾照并终生禁止取得驾照的处罚。
至于酒驾罚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驾驶证6个月;再次酒驾拘留10日和罚2000元,吊销驾驶证;酒驾营运机动车,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驾驶证且5年禁驾,等等,这些惩戒规定,也是很清楚的。
而王志文却将这些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条款都忘记了,上演了以自己为主角的酒驾受罚悲剧,令人深感不解和诧异。通过这个事件,我们看到禁止酒驾,杜绝醉驾,从根本上解决交通安全问题还需要强化。
我们必须明白,严格酒驾处罚,是一种负责任的表现。而自觉做到不酒驾、不醉驾,则是每一个驾驶员必须尽到的义务。这是没有商量余地的,更是没有情面照顾的任何余地。我们担心,王志文酒驾受罚,会不会还有来者?在王志文之前,有音乐人高晓松醉驾判刑的沉痛教训,却没能警示王志文。无视法律和安全,抱有侥幸心理,势必会自酿苦果。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