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文
王志文2009年酒后驾车照片(资料图片)
明星酒驾案例■阿穆隆酒驾肇事获刑3年6个月
2010年3月3日,阿穆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在杭州古翠路十字路口与一位骑电瓶车违章逆行并闯红灯的妇女李荣珍相撞致对方死亡,阿穆隆逃逸后于3月5日自首。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获刑3年6个月。狱中表现良好减刑,2012年9月5日刑满出狱。
■高晓松醉驾拘役半年
2012年5月9日晚,高晓松驾驶一辆英菲尼迪越野车连撞3车,致4人受伤。经交警确认为醉驾。之后,高晓松因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半年,公安机关对其作出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再考的行政处罚,同时处4000元罚款。高晓松因此成为自今年5月1日起“醉驾入刑”实施后,文化名人醉驾入狱第一人。
■刘惠醉驾拘役4个月
2012年6月16日,相声演员刘惠驾车追尾了另一辆小车。经检验,刘惠血液当中酒精含量达到每百毫升213毫克,属于醉酒驾车。约一个月后,法庭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刘惠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综合
10月25日深夜,上海长宁警方在虹许路靠近老外街进行酒后驾车例行检查时,查获一名酒后驾车男子,经核查,该男子为知名演员王志文。
王志文驾驶的是路虎发现者。上海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车-上海”发布消息称,2012年10月25日23时50分,长宁警方在延安西路虹许路路口设卡盘查时,查获一涉嫌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男子王某某。警方暂扣其驾驶证,将其血样送司法鉴定。而该男子正是演员王志文,同时多名目击者发微博称,王志文当时满脸通红,一副醉态。
王志文血液鉴定报告书显示,血液中乙醇的含量为每毫升0.28毫克。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俞晓东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表示,根据法规规定,对王志文酒驾的处理标准是罚款1000元,扣证6个月,记12分,同时,他(王志文)必须参加交通安全法规学习班,学习合格后必须满6个月才能凭合格成绩单领到驾驶证。
网友在微博曝光王志文曾多次酒后驾车,2009年酒后驾车的图片也被翻出。有网友表示,“酒醒后如果有高晓松那样敢于面对、承担的态度,还是可以起到积极作用的!”一名曾经参与王志文电视剧项目制作的助理对记者说,演艺圈里交际应酬多,喝“小酒”的事不少,但是酒驾就不应该了,完全可以找助理或其他工作人员代驾。他认为,此事王志文的团队也有一定责任。王志文此次酒驾,因其巨大的知名度和常年保持的积极健康形象而引发了公众的极大关注。 综合
记者调查:
王志文被查地点靠近餐饮街
记者向上海媒体同行刘小姐了解情况,设卡盘查王志文的延安西路虹许路路口,是一个车流量很大的路口,上方还有高架桥,而距离盘查路口最近的餐饮酒吧聚集地叫“老外街”,因而时常有警方设置盘查路卡,“而早在警方微博通报消息之前,也有网友爆料在老外街附近看到王志文。”但王志文开车前具体饮酒地点,刘小姐表示尚不知情,“不过如果从老外街吃饭出来,车子的确要经过设卡盘查的路口。”昨日记者不断拨打王志文助理李爽的电话,但对方始终没有接听。
微博传出,王志文26日下午就低调返京,但本报记者了解到,昨日中午12时到下午1时,王志文本人一直在公安机关做笔录,而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接受央视《新闻直播间》采访后表示,处理结果会不断通过官方微博刷新消息。
本报记者任奕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