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握三级法院的民事判决,荣广林仍没要到补偿款。(李文学/摄) 央视网消息(记者李文学)为了要回自己“应得的”国家补偿款,哈尔滨市宾县糖坊镇山头村的荣广林奔波了8年,虽然赢得了县、市、省三级法院的支持,但至今没要回来一分钱。 2000年底,荣广林承包了位于松花江流域的一片荒滩地,当地人称“三不管”甸子。2001年1月10日,荣广林与村委会签订了承包合同书,合同约定允许其开垦土地,承包期自2001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承包费每年4100元,10年承包费4.1万元,一次交清。 在随后的6年里,荣广林陆续投入50多万元,对“三不管”甸子进行了开垦,改造成旱地、林地和养殖水塘。2007年,松花江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工程蓄水,将荣广林承包的“三不管”地块连同地面上的林木淹没。 经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勘察设计院现场实地测量,合同内淹没耕地为834.2亩,灌木林为814.2亩,疏林地为75.3亩,坑塘水田17.3亩。 2010年,哈尔滨市启动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工程淹没区土地补偿工作,但荣广林没有得到一分钱国家补偿。 “土地被淹前,没有任何部门通知我;土地被淹后,也没有部门答复我。”荣广林说,他多次找山头村村委会和糖坊镇政府无果后,无奈走上了诉讼的道路,将山头村和糖坊镇告上了法庭。 2015年6月30日,宾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法院认为,荣广林与山头村签订的承包合同合法有效,已实际履行6年,开垦改造的旱地、林地和养殖水塘因松花江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工程蓄水淹没,尚有4年不能履行,哈尔滨市政府已将补偿款拨付,宾县糖坊镇山头村辩称的“三不管”地块属于“无证地”不能得到补偿的主张不成立,应按照补偿标准对荣广林的损失予以补偿。 2016年7月26日,法院判决山头村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给付荣广林旱地、灌木林地、疏林地补偿款1563170元。荣广林要求的水塘补偿及因逾期支付补偿费用造成的经济损失,法院没有支持。 荣广林和山头村均提出了上诉。2017年4月16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一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判。 随后,山头村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再审申请。今年5月31日,省高院裁定认为,原审判决并无不当,驳回山头村的再审申请。 3次诉讼都没得到支持,但山头村仍是不服。“不合理,判的多了。”8月7日,山头村村委会主任马金龙接受采访时说,他们收到省高院裁定书后,第二天就交到了镇里,等镇里和县里拿主意,“准备抗诉”。 而糖坊镇镇长高春彦则认为,“抗诉也赢不了”。之所以逐级上诉,镇里考虑的是想把后4年没履行合同那部分的补偿款给村里,同时因为还有6个和荣广林同样遭遇的人,怕他们“攀比”。 与上一任镇党委书记陈兆江2013年所说的不同,高春彦说,“补偿款没在镇里”,他们会马上向县里汇报,按照法院判决,尽快履行,“应该马上会有结果”。
(责任编辑:冯庆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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