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3个部门联合规范“双11”网促
电商不得虚构原价或先涨后降价
本报讯(记者杨滨)“双11”网络大促将至,市工商局联合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委、网信办、公安、质监、食药监、通管、北京海关、邮政、知识产权、新闻出版广电局共13家北京市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京东、阿里巴巴等15家本市重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就规范开展“双11”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进行行政指导。
(本文转载:石家庄传媒网:)市工商局今天上午表示,结合新出台的《电子商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此次重点从4方面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提出指导意见。一是要求平台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在集中促销期间严格履行主体身份核验、交易记录保存、交易行为检查监控以及促销信息事先公示等义务,不得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不得利用成交量、用户评价进行虚假宣传,不得限制、排斥经营者参加其他促销活动;二是要求平台经营者加强商品质量管理,健全完善商品质量管控制度和措施,及时处置抽检不合格商品及其经营者,并向政府部门报告;三是要求平台经营者强化互联网广告管理,全面履行对促销广告的检查核验义务,禁止发布内容不符或证明材料不全的广告,显著区分付费搜索广告与自然搜索结果;四是要求平台经营者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贯彻执行《电子商务经营者保护消费者权益合规指引》各项要求,畅通纠纷和解通道,防控热点消费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