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复审对象为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农业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告。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填写完整的《报名表》3份;
②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专业认证)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含专业认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④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同底彩色照片3张;
⑤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其他要求”栏的要求提供;
⑥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在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官网()、贵州农业职业学院官网()同时进行公示。
3.面试及总成绩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面试内容:专业技术岗人员面试采用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或专业技能水平;管理岗位人员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从综合知识、敬业精神、组织观念、沟通能力、仪态仪表、创新意识等方面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能。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要求: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以60%比例计入总成绩,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4.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宜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100/150×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在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官网()、贵州农业职业学院官网()同时进行公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9年7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官网()、贵州农业职业学院官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所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和贵州农业职业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