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5日下午,新京报记者在医院见到为嘉嘉治疗的医生傅继弟,他称,“按照就诊原则,如果病人患病时间超过一个月,基本不考虑手术。”他解释,鉴定报告书显示,2018年7月病人检查结果为左眼神经受损,即已经失明,按照原则也不可能再做手术。不过他对嘉嘉已经没有任何印象,“这样的病人太多了”。
一年前,准备从北京回家的前一天,李秀娟前往国家信访局上访。走出信访局大门时,她被丰县驻京办的主任赵才柱等人拦下,“他说小孩的眼睛在学校受的伤,我们可以去找学校,他把我送回宾馆,让我们先回家等。”
去年12月7日,李秀娟拿到了徐州市中心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意见书》,显示:嘉嘉左眼钝挫伤致左眼视神经损伤,左眼矫正视力指数/40cm达到盲目级,构成八级伤残。李秀娟找到丰县法律援助中心核算,“按我们丰县人均年收入47200乘以伤残基数,伤残赔偿金算出二十九万多,加上精神补助和发票上的钱,一共36万8”。
李秀娟带着《鉴定意见书》和一沓病历单、发票找到校长李钊,她称,“校长看了结果,说出于对小孩的人文主义关怀,学校可以看一下发票,愿意出一部分费用,但是有一个家长15000元不愿意拿了。”
被学校拒绝后,2019年1月29日,李秀娟第二次前往北京,“我一见赵才柱就一边哭,一边说,你为什么骗我?反反复复问他,他说晚上让学校来人处理问题”,李秀娟在宾馆等到晚上,只接到了亲戚电话,说家人遭到村里干部的威胁,陪她一起去北京的表弟连夜赶回了徐州。
2月1日,李秀娟再次去了国家信访局。
“报告”称,2018年7月6日、2019年1月29日、2019年2月1日,信访人李秀娟先后三次越级进京访并登记,每次进京访,教育局均安排专人到北京接访并耐心细致地做好其思想疏导及劝返工作。
派出所副所长:执法记录仪没电了
2019年3月1日,李秀娟买了一张3月3日徐州去北京的高铁票,
“打算带女儿去复查眼睛,孩子上车可以补票”,她还未向学校请假,打算走的那天再说。
李秀娟解释,我们最后一次去北京同仁医院是8月份,当时医生明确跟我说必须带小孩半年复查一次。
3月1日晚9点多,李秀娟称,丁攀和梁寨中心校的三位领导来到她家,劝说她退票。
丁攀表示,前一天他们向李秀娟宣读了一份法律宣传单,提到她多次上访的事情,“她当时暴躁摔门而出,不久后进来扬言要去上访维权,她在第二天13点去了南京的江苏省信访局反映,那天晚上确认她在家后我们都松了一口气。”
李秀娟称,丁攀等人走后,四名民警来到她家,“说我涉嫌寻衅滋事,让我跟他们走,说半小时,最多一个小时我就能回来” 李秀娟回忆,“后来上来一个人,拖着我下楼”。
李秀娟向新京报记者描述那晚的场景,自己的手被铐在身后,跪倒在地,“被扇巴掌,被拖着走,两个孩子不停地哭”。
女教师李秀娟接受采访。新京报记者俞金旻 摄
李秀娟被带到丰县公安局,坐在审讯室里的椅子上,拷着手铐、脚铐,“他们一直逼问,你是不是想去北京上访?”她一遍遍回答,“我想带孩子去北京看病”。
丰县城东派出所副所长罗烈回应,因李秀娟不配合民警的依法传唤,他在半小时后去到她家,对她进行强制传唤。他提到,李秀娟在下楼后,挣脱他的手臂,朝西跑去,跑的过程中摔倒在地,“我为了执法安全,强制给戴上铐子,强制带到派出所去了”,但这一段时间并未被执法记录仪拍下来,他解释说,“客观原因是我的执法记录仪没有电了,从李秀娟家里出来后便关机了”。
李秀娟在去拘留所后提出自己膝盖和手腕受伤,罗烈表示,自己事先并未注意到,他事后回想,应该是她摔倒和手铐导致。
对于李秀娟提到的在城东派出所遭到罗烈和其他民警的刑讯逼供和虐待,罗烈表示,执法过程全程监控,相关案卷和执法视频均已提交给调查组,“我们现在办案是依法办案、文明办案、理性办案,绝不存在辱骂、不让她喝水,打骂她的情节”。
第二天19点40分,李秀娟在12306网站上退掉了3号去北京的高铁票,当晚她被丰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送往徐州市拘留所拘留7天。
是否派人监视?信访主任:不知情
3月9日,李秀娟离开拘留所时,她看到丰县教育局和学校几位领导开车停在拘留所大门内,“他们拽着我上车,说给我开个房间”,她记得,车开出大门时,她的老公和妹妹跑过来敲车窗,车门没有开,他们张开手臂趴在车引擎盖上,李秀娟才从车里走出来,她感到特别害怕。
因为身体不适,李秀娟去徐州市某医院住院,第二天她的病房外站满了人,“都戴着口罩,也不说话”,她称教育局和学校领导来医院告诉她,这些人不是监视她,是给她做思想工作。对此,丁攀表示不知情,“我生病了”。
3月11日,李秀娟从医院跑回了家,她不敢再回丰县的家,带着家人开始在徐州租房住。
李秀娟没有停止上访和申诉。2019年7月21日、23日、24日,由信访局局长张峰牵头,教育局、实验小学、梁寨中心校、律师和李秀娟在信访局接待大厅沟通协商,共同协商由实验小学先期“代赔偿”协议。
“报告”显示,2019年7月24日,经教育局财审股、实验小学会计共同审核李秀娟为其女儿嘉嘉治疗眼睛所花销较合理的车票、医药费、住宿、餐饮、打的等费用共计31135.87元。本着人道精神,教育局安排实验小学通过梁寨中心校李秀娟工资账户,于2019年8月2日先期代付。其他费用,建议李秀娟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但李秀娟提出,让其丈夫恢复周楼小学校长职务、撤销她的记过处分等,均未调解成功。
她现在有几个手机号,每次接到关心她的遭遇的电话,几乎从不问对方的来历,便开始哭诉,她视为“噩梦”的这一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