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诈骗近百淘宝店主 主犯获刑10年2个月
近日,深圳坪山法院审结一起以“提高网店销量”为名诈骗全国近百名淘宝店主的新型跨省特大电信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李某伟等12人的犯罪团伙10年2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0.5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被告人李某伟伙同褚某严(另案处理)、李某(另案处理)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在宁波成立星某公司,并雇用被告人秦某灰、张某杰(另案处理)、卢某影(另案处理)担任导师,被告人孙某鹏担任业务经理,被告人何某热、普某峰等多人担任业务员,形成了以被告人李某伟、褚某严、李某为首要分子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该诈骗犯罪集团的作案手法是:由业务员在淘宝网上寻找级别低、销量少的女装销售网店,联系店主谎称可以帮助网店提高销量,同时提供女装用于销售;随后通过收取网店装修费、引流推广费、促销活动费等方式骗取被害人支付财物。该诈骗犯罪集团收取被害人的财物后,并没有实质帮助网店提高销量,也没有提供向被害人承诺的女装用于销售。据了解,该诈骗犯罪集团诈骗了朱某某(居住在坪山)等多名被害人,诈骗所得资金总计57.3万余元。(记者 戚金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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