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法学专家称,城市内的运输交通、公共交通原本属于建设部,出租车原本属于公安部的交管局管理,在大部制改革之后,并入了交通运输部。如果将网约车类比于出租车管理,其产业监管权限归入了交通运输部的新设运输服务司,但营运车辆和从业人员,尤其是司机等方面的监管,交通部和公安部仍然有共管的层面。
运输管理归入交通部,直接后果是作为一个只拥有行政许可权力的部门,交通部实际上对这个新兴产业没有执法权——某种程度上,除了吊销执照这种处罚,其余能力有限。但是,在纵向分权上,交通部本身实际上只是制定政策、法规,从事业务指导,而实际的权力掌握在地方部门,尤其是城市之中。
“这是非常独特的机制,交通部只负责政策和指导,具体由各个城市道路交通运输部门来操作、执行”,城市的运管部门一方面需要交通部的政策和法规,另一方面也要有城市的地方立法支持才能执法。但是滴滴这类全国性公司,和全国分散的地方运管部门之间的权力分布,是完全不对称的。因此这个产业的监管权限分配,不仅存在着横向分配上的问题,更存在着纵向分配上的问题。就监管体系来说,这个模式在调整之中,但不仅立法速度跟不上,部门间的分工也缺乏系统方案。
在这样的背景下,滴滴是否有义务提供数据呢?运管如果归公安,那么公安就应当设立规则去直接和公司接信号调数据;但现在归交通部,如果没有法定义务(目前没有),而按照网约车的改革方案,应当是滴滴交数据接入运管部门,公安可以直接到运管部门调。
不过,该流程的前提并不被满足。“关于接入数据,滴滴一直在和政府拉锯。”一位同时接近滴滴和监管部门的人士对《财经》记者表示,过去几年交通部制定了很多规定要求滴滴接入数据,但都难以落实。
8月28日,广东省交通厅副厅长王富民公开发声说,滴滴不仅在广东,在全国也拒绝将数据接入政府部门监管,不肯提供详尽的驾驶人员和运营车辆数据,因此无法进行有针对性的执法,只能靠原始的围堵来执法。
“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则,从法律上严格推敲,滴滴并没有明确的作为经营者的义务,去直接提供给公安部门。”上述人士说,“很多人都觉得滴滴有义务把数据交给公安部门,但是,这个义务目前在法律上,和一个酒店、公司配合警察的义务并没有区别。”这些导致“信息到底归谁”的问题悬而未决。颁发互联网信息经营执照的工信部,对这些信息和对应的监管问题也没有表态过。上述法学专家称,国内公安部门亦没有建立和滴滴这样大型互联网公司去沟通的系统。地方公安部门如果需要一个全国性公司提供数据,应当在公安系统内部建立一个沟通或者调取信息的机制。但这个机制目前也没有。
而一名国内知名高校法学教授告诉《财经》记者,这两年运管部门主要精力放在了数据接入上,颁布了很多规则。但是关于乘客安全,比如车辆的标准、司机的资质有规则,但是出现本案的这种情形,究竟是归谁管,并不清楚。“监管职责很模糊,一切都在改革当中。”
令人遗憾的是,恶性事件发生后,滴滴虽然承受了巨大的舆论压力,但该不该处罚滴滴、由谁来处罚滴滴、如何处罚滴滴、未来再发生这样的案件又该怎么办,多位法学专家和律师在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都表示,无法给出确切的答案。
“我很想给一个明确的答案,但就是这样。”上述法学专家说,“这个事情深挖的话,就是监管分权体系的一团乱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