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姜东良 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挪用公款达120余万元,其中,百万余元用来购买彩票。日前,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莱城区苗山镇财政所原副所长兼莱芜市长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会计张西臣贪污、挪用公款一案,由莱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张西臣有期徒刑11年6个月。
法院审理认为,张西臣利用职务之便,于2008年4月至同年12月间,先后14次侵吞公款45万元用于购买彩票。此外,张西臣还于2013年4月挪用20万元公款给他人使用;2013年5月至2014年5月间,先后11次将保管的55.85万余元的公款挪用以购买彩票,至今未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