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财政:五年向中央贡献3000多亿
2006年04月12日 04:50 深圳商报
编者按
“十五”期间,深圳财政取得长足发展、成绩显著,2005年全市地方可支配财力首次突破500亿元,五年累计向中央净贡献超过3000亿元。本文回顾和总结了深圳财政五年来的成绩和经验。现刊登出来,供大家参阅。
【本报讯】“十五”期间,是深圳财政取得长足发展、成绩显著的五年,也是深化改革、强化管理的五年。
我市财力首破500亿大关
最近的五年是伴着国家财税政策的频繁调整走过来的,其调整频率之密、力度之大、影响之深,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最大的,并从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我市财政收入的增长格局,仅2002年开始实行的两个所得税政策调整,至2005年对我市的财力影响已达100亿元以上,国家一系列财税政策的出台对我市的财政形势产生重大的影响。同时,我市面临的外部竞争压力日益突出,经济发展的难度和成本加大,财政增收压力增加。
面对各种挑战,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沉着应对,2005年,我市实现全口径财政收入1360亿元,比上年增长14.96%。其中:上划中央各项收入947.62亿元,剔除出口退税和证券交易印花税因素后,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9.6%,比地方级收入增长快1.38个百分点。全市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412.38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和动用上年结转结余收入,当年总收入为646.63亿元;全市完成一般预算支出599.16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和增设预算周转金支出,当年总支出为635.34亿元。总收支相抵后,结转结余11.29亿元,其中净结余4.58亿元。连续25年实现了收支相等、略有结余的目标。“十五”期间,深圳累计向中央净贡献超过3000亿元,服务全国的能力不断增强。2005年,我市地方可支配财力首次突破500亿元大关,达到502亿元。特区成立以来,伴随着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我市可支配财力加速壮大,达到100亿元,用了15年时间;增加到200亿元,用了4年;而达到300亿元和400亿元,分别只用了3年和2年;再突破现在的500亿元,只用了1年时间。
财政支出结构不断优化
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框架要求,五年来我市财政始终将保障政权运转和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放在优先位置,切实加大对教育、社会治安、城市管理、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保障力度。2005年,全市教育支出比上年增长15.7%,充分保障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等各项教育经费的需求。加大城市管理经费投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继续做好“净畅宁”工程的经费保障工作,充分保障环保、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等重点工作所需经费,全市用于城市维护和公检法司方面的支出达65.04亿元,比上年增长21.34%。在压缩一般性行政事业经费开支的同时,重点关注民生,着力加大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业发展投入。全市用于各项医疗卫生方面的经费达14.44亿元,加大社区健康中心扶持力度,努力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的问题。继续加大对优抚、安置、社会福利救济等方面的投入,促进社会救助体系的完善,努力建设和谐深圳。全市用于离退休人员、扩大再就业以及社区基层服务等各项社会保障、救助方面的支出达13.81亿元,比上年增长32.79%。
400多个单位全部实行部门预算
【本报讯】据悉,我市部门预算改革从2000年试点到2002年全面推开,目前市本级所属400多个预算单位全部实行了部门预算。
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
2003年8月,我市启动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首批试点,目前已有49个一级部门、290家基层单位进行了此项改革,所有支付款项都能直接、及时、高效地支付到商品供应商和劳务提供者手中。2005年,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资金总规模为35.48亿元。2006年将在市本级预算单位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形成较完备的政府采购体系
2005年,全市实施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42.66亿元,比上年增长32%;实际采购金额37.53亿元,比上年增长32.7%;节约资金5.13亿元,比上年增长27%,资金节约率为12%。政府采购额占本年财政支出的6.3%,较上年降低1.2个百分点。近年来,财政部门制订了十多项配套管理办法;完善了政府采购监管及运行机制,加强了对协议采购项目,重大、敏感项目的开标、评标监督,加强了对重大采购项目采购方案的审核备案,加强了对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过程的监管,从严处罚违规供应商和违规用户;稳妥地推进协议采购、网上政府采购,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已初步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备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
扩大“收支两条线”管理范围
不断扩大“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范围,使“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覆盖面扩大到全市所有执收执罚单位,资金范围扩大到政府性基金(专项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产(资源)取得的收益、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及其他非税收入。规范支出管理,积极推行综合预算改革,2005年将预算拨款单位所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含其他预算外收入)全额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逐步实行收支脱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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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创新:我市财政发展主旋律
五年来,我市通过改革和创新,促进了财政收支分配、管理的规范化、民主化、高效化。
2001年,我市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要求,进行了第二轮市区财政体制调整,改变了市与区、区与区之间的财力分配格局。第二轮市区分税制财政体制于2005年年底到期,我市按照“大财政、综合财政、集中财力办大事、全市均衡协调发展”等原则,研究制订了新一轮市、区分税制财政体制,方案于2005年12月31日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于2006年1月1日开始运行。
新一轮市区财政体制调整实施方案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和公共财政的理念,在六个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一是根据市区之间的事权确定相应的财权,理顺了市区之间财权保障交叉不清等问题,规范了市区之间的建设财权、国土基金分配机制等长期影响财政体制规范运行的难点问题。二是充分体现了公共财政的理念,针对城市事务性管理下沉、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和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经费需求较大的问题,加大了政权运作支出和公共服务支出的保障水平。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实行共享税超率累进激励制度和产业发展激励制度,鼓励市区两级共同做大“蛋糕”。四是解决了各区反映的企业汇总纳税、大企业迁移、出口退税超基数负担、城市化后建设资金压力较大等问题,有利于全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产业政策的实现。五是取消原体制规定的大型项目税收单列分成等规定,实行彻底的属地征收、分税分成。六是进一步规范了市区之间的财力分配关系,对社保、农业、教育、民政等市向区的财力下放均通过体制补助的形式解决,取消以往市区共担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