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03日 12:35 中时
林淑娟
范冰冰致歉信。(取材微博)
范冰冰阴阳合同调查出炉,遭重罚超过40亿元台币,她稍早也在微博发表「致歉信」,坦言最近一段时间,「经歷了从未有过的痛苦、煎熬,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反省,我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深感羞愧、内疚,在这里我跟大家诚恳道歉!」并表示对于税务机关调查后,依法作出的一系列处罚决定,「我完全接受」,并将按照税务部门的最终处罚决定,尽全力克服一切困难,筹措资金、补缴税款、缴纳罚款。
范冰冰今年6月初被举报阴阳合同,遭大陆有关当局查税而神隐多时,《新华社》3日公布调查结果,确认范冰冰的确以拆分合同型式偷逃个人所得税,并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除了被追缴税款2.55亿元,加收滞纳金0.33亿元,加上逃税的数倍罚款,共需补缴8.8亿人民币(约40亿台币)。
根据新华社报导,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由于范冰冰属于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因此偷税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于规定期限内缴纳,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超过规定期限不缴纳税款和滞纳金、不接受行政处罚的,税务机关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中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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