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非要概括一下当今国内演艺界,找两个最适合的代表人物用来拜把子做朋友的话,那非“二文”莫属——姜文和王志文,公认的最具艺术天资的“二文”中姜文是属于“侠义尚武式”的拜把子代表,而王志文则是“内心侠骨人文气质”的代表。——像王志文这样的人是应该受到文朋艺友们推崇才对。
但是,提起王志文很多人会发怵,“乖乖,这样的人也值得做朋友?”——因为这背后里躺着个“芬妮事件”。呵呵,其实不然。我至今都不认为一个真正有价值的片子会被演员一句话“否定”得了。一个演员说自己的作品不好这应该是很正常的事情才对,就像一个画家做完一幅作品他完全可以说这次画得不尽如人意,甚至他还可以说说到底是纸质太差还是自己的功力不够,都可以做一番阐释是不会为过的。真的搞不明白这和“投资不能收回”用“法律”做后盾有多大的干系!
当“德艺双馨”铺天盖地的时候,很多人愿意忽视本质。真不能理解,艺人不以艺术为重为资本,难道会以周旋商业的本事为重?如果说了某个作品的“坏话”真受到观众的冷落那也是对观众的负责(怀疑,现在观众甄别能力就这么没有自制?)——作品不好了提前告诉大家别做无谓的浪费,岂不更好,成本不成本的问题“打倒”的例子多了去了,当年一部《秦颂》拍没了一家大洋公司也没见人家怪到姜文。什么叫行业规矩什么是合作的默契你问我,那么我问你什么是对艺术的诚实什么是真心表达?——偶尔出个粗制滥造的影视作品实在不足为奇。难道非要艺人整天围着导演、编剧、制片人、发行方钱包的屁股转,搞个皆大欢喜?——那么艺术对于艺人还有什么追求可言,让艺人甘做一件“乖巧的道具”,实在不行携几颗摇头丸去每个场景里晃晃?!
每一个人应该尊重那些有“艺术思想”的个性艺人。高傲是怎么产生的,高傲大多时候本身就是一种优势,是优势得不到体现的表现。王志文,这个外形与作品性格塑出极大反差的演员,如果我们抛弃掉他在艺术方面的觉悟,那还拿什么给大家当偶像!套用导演黄建新的话,王志文就是要表达自己的看法。王志文有他的缺点,但从根本上说,他的所作所为是善良的,是应该得到舆论特别是观众尊重的。
前几天重播《过把瘾》,那个“方言”的表演真让人觉得王志文是个不可多得的演员,进而想到“金鸡奖”的《和你在一起》中的“江老师”。突然觉得如果能多几个像王志文这样的人,肯定是演艺界的福。由此,我甚至希望,所有艺术工作者都应该和王志文的思想来拜个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