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过后,各大电商卖家开始密集发货,快递爆仓情况时有发生。根据往年经验,消费者在购物、收货等环节都有可能遇到一些问题,维护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天天315》周末会客厅,主持人李程邀请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邱宝昌,北京君众律师事务所律师芦云,财经评论员吕国舜做客直播间,一起探讨“双十一过后,网购消费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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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11月17日消息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双十一”走到今年已经是第十一个年头了,您参与今年的“双十一”抢购了吗?下单的商品收到了吗?现在不仅仅是“双十一”当天,很多商家在11月11日之前就推出一系列活动吸引消费者提前下单。
辽宁消费者李女士在“双十一”之前看到淘宝网天猫雅诗兰黛旗舰店的一款眼霜的页面前部,在非常明显的位置写着“11月1日-11月10日抢先加购>11月11日狂欢开启”这样的宣传字样,并有买20毫升享40毫升的字样。李女士认为“抢先加购>”这样的表述意思是“11月1日-11月10日抢在11月11日当天,先加紧购买,可以享受的优惠幅度大于11月11日当天”,于是她下单购买,到货后才发现只有20毫升产品,并不是页面上承诺的40毫升。
李女士咨询旗舰店客服,客服人员表示,“双十一”当天买才有优惠,之前买不享受优惠,对于“加购”一词,客服说是“加入购物车”的意思。李女士认为,“加购”一词并没有“加入购物车”的特定含义,且商家“11月1日-11月10日抢先加购>11月11日狂欢开启”这样的表述,尤其是大于号的使用,本身就容易让人产生误解。
在李女士这个案例中,一开始李女士发起部分退款请求,被雅诗兰黛方面拒绝,后来淘宝天猫客服介入后,判定雅诗兰黛方面退还多收李女士的20毫升眼霜的钱540元,李女士也表示认可。
后来消费者李女士发现,雅诗兰黛旗舰店已经把相关表述删除。
在“双十一”购物中,不少消费者也发现,商家有类似这样的说法:“特价商品,概不退换”“定制商品先付清货款,再发货”“没有在规定时期内支付尾款,预付定(订)金不予退还”“本店铺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买一赠一,对赠品不实行三包”……
不少人都希望在这个购物狂欢节里,买到物美价廉的好东西。可如果遇到霸王条款、售卖假货、或是靠小动作套路消费者的不法商家,确实很烦心,有可能造成钱财损失是一个方面,还有浪费了时间和精力。请您一定要记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设置“霸王条款”的商家,一方面是不了解法律法规,还需要加强学习;另一方面,是部分商家利欲熏心,没有算明白大帐,只想着赚一时快钱的小账,有意为之,等着消费者掉进陷阱。
网络购物越来越便利,但是在便利的同时,也遇到一些新情况,有的是线下购物问题的翻版,有的有很强的互联网特点。好在相关法律法规正在不断健全、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等都切实保障了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权益。
在此,我们也呼吁广大商家,真心实意为消费者服务,在这个过程中也必然会得到消费者的理解、支持和欢迎,从而获得更为可观的收益,切不可动歪脑筋,玩文字游戏、设下层层陷阱——这样做,到头来只会让自己的口碑变差、失去消费者的信任,最终关门歇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