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谭经田 通讯员 樊斯坦 王静 丁保江)麻城一邮政营业员,在临时代他人行使出纳职务时,将邮政储蓄资金24万余元贪污,用来购买彩票。昨日,麻城法院一审以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2万元。
丁某原为麻城市邮政局中馆驿邮政支局营业员。去年9月29日,因该支局邮政储蓄出纳临时请假,经领导安排,丁某临时代行邮政储蓄出纳之职。
去年10月1日12时许,丁某利用其代行邮政储蓄出纳工作的职务便利,将邮政储蓄资金24.49万元现金带离该支局,后携款潜逃至武汉、成都、绵阳、银川等地,并多次用手中的公款购买彩票。
去年10月23日,公安机关在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将丁某抓获,并缴获其手中赃款4万余元。案发后,丁某已全部退清赃款。
法院认为,丁某身为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并携款潜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由于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从重处罚。案发后,丁某自愿认罪,并已退清了全部赃款,有悔罪表现,可以依法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