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王志文的道德问题
(10月25日15:48)
这两天关于王志文道德品质的讨论比较热烈。话题由“口香糖事件”引起,王志文竟当众将某女记者刚递上的名片用来包刚嚼过的口香糖,把人家气得哭。最可恨这姓王的还雪上加霜地说,他有权以自己的方式处置他没用的物品,其中当然包括这张倒霉的名片。
王志文也不收敛,继续在金鹰奖颁奖会期间得罪众记者,不但拒绝回答有关“口香糖”的任何问题,还声称“我得奖是观众评出来的,又不是你们媒体评出来的。”媒体对这种娶了媳妇忘了娘的忘恩负义之人怎能善罢甘休,联名写公开信将他冷嘲热讽一番,并建议他回小学补思想品德课。
我没亲见事情怎样爆发起来,不好妄下结论。只听说王志文倒真是快言快语的人,曾经疾呼“明星也是人”,也得罪了一些人。可我觉得王志文那话没错,就是他的奖是观众所评而不关其他人什么事。但这明显惹恼了在座记者,质问他“没有媒体宣传谁认得你王志文?”搞得双方不欢而散。这就没意思了。
王志文演得不赖是不是?搞宣传是记者的本职工作,宣传谁还不都是宣传?但我要给王志文的建议是,纵然你可以处置属于你的物品,但最好在私下的时间地点去处置,就像在公共汽车上又搂又啃的小年轻,要怎样爱是你的自由,但大可不必将私人的爱好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恶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