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日报德州讯(记者 左丰岐 通讯员 高李龙 报道) 2月2日,德州市德城区法院审结一起特大贪污、挪用公款案,犯罪嫌疑人王德强因犯有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
王德强,现年32岁,德州市德城区防疫站原现金会计,两年期间他贪污、挪用公款110余万元购买彩票。此案宣判后,王德强没有提出上诉。
经查实,2002年11月1日,王德强抱着先借公款,中奖后归还的心理,第一次去银行支取了单位账户上的13万。随着时间的推移,王德强由起初的“借”公款变为明目张胆地将公款据为己有。2003年2月25日和4月25日,他做记账凭证时,虚增现金存入银行共11万元;2003年4至9月,他又采取支票票根写小头、支票写大头的手段,将数十万元的差额据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