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天猫药品和医疗器械特殊管理规范》第五条变更为商家不得在计生用品、医疗器械等类目下发布可以通过口腔进入体内,主要用于食用的商品,如食品、药品、食用农产品、无标准归类可食用产品等;不得在计生用品类目发布可以通过鼻腔进入体内,主要用于吸入用途的商品。违反规定的,第一次删除商品,第二次及以上删除商品,并扣严重违规六分。
本次规则变更于2020年9月10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0年9月17日正式生效。
《》获悉,天猫还在9月9日发布关于《天猫入驻标准》及OTC药品的部分规则修改的通知,为了适应天猫平台的快速发展,天猫将对《天猫入驻标准》及OTC药品部分规则进行修改。本次调整于2020年9月9日公示通知,将于2020年9月16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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