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在接到山东省高院通知可以阅卷的第二天,聂树斌案两位申诉代理律师李树亭和陈光武就来到山东省高院查阅相关卷宗材料。17日晚,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李树亭表示,最终看到的卷宗包括:聂案卷宗3本,王书金案卷宗8本,河北省公安厅、河北高院调查卷6本,共计17本卷宗。聂母及代理律师表示,阅卷范围之广,远远超出他们的预期。这是案发20年来第一次完整阅卷。
限两名律师查阅
3月16日,山东省高院正式通知聂树斌案两名申诉代理律师阅卷。阅卷通知书显示,“根据复查工作进展情况,自即日起,申诉代理律师可以查阅聂树斌案相关卷宗材料。”
17日上午9时,李树亭和陈光武两位律师到达阅卷室,负责复查工作的合议庭法官和书记员接待了他们。据了解,两位律师首先向合议庭法官转达了委托人张焕枝(聂树斌的母亲)的意见:聂树斌案申诉代理律师仅限李树亭律师和陈光武律师二人,其他律师在网络上的言论均无张焕枝的授意和授权。聂树斌案的案卷仅限李树亭律师和陈光武律师两人查阅使用且内容不得对外透露,张焕枝有权解除与透露者的委托代理关系。
负责聂树斌案复查工作的合议庭法官告知申诉代理律师:本案涉及个人隐私,阅卷要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可有意无意将卷宗材料外泄;聂树斌案卷是上世纪90年代的卷宗,阅卷时需仔细,保护卷宗完整。随后,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进入阅卷室。
张焕枝说,山东高院工作很扎实,她希望法院给申诉代理律师充足时间阅卷。法官当场表示没问题。
聂树斌案申诉代理律师要求,对案卷进行复印并拍照。负责复查工作的合议庭法官答复说,这是阅卷的正常方式,不是应该提出的问题,而且保证代理律师绝对能阅卷,有充足时间阅,阅充分。
17本卷宗全可复印
申诉代理律师和聂母张焕枝提出,希望查阅王书金案的相关卷宗。法官说,王书金案的卷宗可以阅、应该阅。“凡是规定能够看的都可以看。”据李树亭透露,律师最终看到的卷宗包括,聂案卷宗3本,主卷侦查卷有136页,另有一审和二审的审判卷,分别为54页和38页。王书金案卷宗8本,河北省公安厅、河北高院调查卷6本,共计17本。
“王书金的案子因为涉及数起强奸杀人案件,所以卷宗比较多,在这8本卷宗中,跟聂案有关的主要集中在卷二和卷五,其中卷四也有几页。”此前,王书金的辩护律师朱爱民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李树亭表示,阅卷范围之广,远超预期。“查阅了聂树斌的全部卷宗。山东高院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依法办案的承诺,聂树斌、王书金全部卷宗,十年来河北高院、河北警方复查的全部卷宗,共十七本,全部可以复印、拍摄,山东高院提供方便。为山东高院点赞!”陈光武在微博中表示。据介绍,案件复查程序,目前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律师提交代理意见后,山东省高院会视情况确定后续工作,合议庭的复查工作会同时进行。
■聚焦
聂案多个疑点有望一一揭开
2013年7月10日,在王书金案二审开庭中,检方认为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并非王书金所为,提出四大证据证明王书金非真凶,其中包括王书金没有供述被害人颈部缠绕花衬衣、王书金对被害人身高描述不对等,而王书金的辩护律师则提到,王书金曾清晰地供出一串钥匙,随着案卷的逐步披露,上述疑点有望被一一揭开。
1.花衬衣从哪来?
检方认为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并非王书金所为的第一条理由即是花衬衣。“当时被害人尸体身穿白色背心,脚穿尼龙袜,颈部压有玉米秸,拿开玉米秸后,可见一件花衬衣缠绕在颈部。王书金却供述,被害人全身赤裸,也没供述被害人颈部缠绕花衬衣。”检方认为。
而聂树斌案判决书显示,聂树斌将康某强奸后用随身携带的花衬衣勒其颈部,致其窒息死亡。
这件花衬衣由此成为聂案定罪的重要物证,但这件花衬衫究竟从何而来呢?
根据当年案发时报道该案的《青纱帐静悄悄》一文记载:1994年8月5日,聂树斌在游荡中,从张营村梁某家门前三轮车上顺手偷走一件半袖上衣,缠在车把上……实施强奸后,又从车把上取下衬衣,狠命地勒被害人的脖子。
聂树斌母亲张焕枝告诉记者,当年办案人员也曾找她和她妹妹都辨认过一件长袖花衬衣,她们都不知道是谁的。
据李树亭透露,当年破案期间,专案组曾经三次到被害人父亲家中,第一次拿走了被害人的照片,第二次拿走了一件花衬衣和一件花裙子(后来多次索要却并未归还),第三次拿了一件花衬衣和一件花裙子让被害人亲属辨认,回答说不是家人的,不知道是谁的。
案发玉米地的主人段某也向本报记者证实,当年办案人员也曾让她辨认过一件花衬衣,“上面有比较大的素花。”但她记不清是长袖还是短袖了。
2013年6月,王书金案二审开庭时,张焕枝获准进入法庭旁听。她称,检方当庭出示的花衬衣与她当年辨认的不是同一件,“照片上显示的是短袖,而我当年看到的是长袖”。
李树亭此前曾一直怀疑,连同检方照片上的那件花衬衣,聂树斌案至少出现过6件花衬衣,这6件花衬衣究竟是不是一件?
至于事实如何,李树亭表示,需要在详细阅卷后才清楚。
2.有无供述“钥匙”?
据王书金的辩护律师朱爱民介绍,王书金在侦查阶段就供述,被害人有一串钥匙,当时放在被害人身体西边的地上,他觉得没有用就没有拿。
在阅卷之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李树亭曾推断,聂案的卷宗中很有可能没有这串钥匙。“如果聂树斌没有供述有这串钥匙,那王书金作案的可能性肯定要大很多。”李树亭说。
3.有没有其他证据?
聂树斌案辩护律师李树亭曾调取了案发后几天的气象资料,案发日1994年8月5日夜间有0.7毫米的降水,8月6日无降水,8月7日有23.6毫米的降水。李树亭认为,“案发后几天的下雨及暴晒,导致精斑、指纹等证据很难留存。而且尸体发现时已经腐烂。”李树亭表示,目前从判决书来看,聂案的证据基本是靠口供。除了口供外,卷宗中是否还有其他有力证据呢?
此外,王书金案检方认为,被害人身高1.52米,王书金却供述被害人身高和他差不多。王书金身高1.72米,比被害人高出20厘米。不过据王书金辩护律师朱爱民透露,被害人身高1.52米是被害人尸体长,并不是被害人实际身高。曾经侦办过王书金案的河北省广平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郑成月告诉本报记者,因为侦查需要,他曾经看过被害人康某的招工档案,上面写着身高1.56米,再加上当时被害人还身穿一双红色高跟鞋,的确符合王书金供述的“身高差不多”。卷宗中是否还有被害人康某关于身高的记录呢?
■声音
律师:王书金说心里更踏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