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讯(通讯员雪洁)看着别人买彩票中奖,32岁的公司出纳牟某也动了心思。他先后花了上百万元购买彩票,而这些钱全是公司的公款。记者今天获悉,丰台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牟某有期徒刑7年。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8月至12月,牟某在丰台区某运输集团公司担任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伪造银行对账单及公司明细分类账目,以使公司账目达到收支平衡的方法,多次偷开其公司现金支票,侵占公司现金共计人民币190.5万元。2008年12月11日,牟某驾驶公司的金杯面包车逃匿,经鉴定车辆价值人民币6500元。2011年8月22日,牟某投案。
据悉,公司平时将支票和预留银行两个印鉴都交由牟某保管。牟某需要取现金时,就填好现金支票金额后,盖上预留银行的两个印鉴后就可以直接到银行提取现金。公司每月按时对账,银行对账单均由牟某提供,由于牟某用其伪造的银行对账单对账,所以公司一直未发现问题。
牟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称自己是为了买彩票才这样做,牟某辩称自己想归还涉案车辆及钱款。其辩护人认为,牟某主观上具有归还涉案财物的目的,其行为应构成挪用资金罪;牟某系初犯,主观恶性小,有自首情节;被害单位有重大过错;提请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牟某的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应予处罚。鉴于牟某有自首情节,故对其予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