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数据显示,我国启动彩票事业20多年来,发行规模已累计达1.7万亿元。作为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福利事业、体育事业发展筹集的“公益钱”,有明确用途规定——通常彩票销售额的15%用作发行费,35%用作公益金,50%留作奖金池。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对彩票的发行费和公益金,各地在使用中存在巨大差异,标准、去向均模糊不清:一方面,发行费标准多年居高不下;另一方面,有大量公益资金趴在地方政府账上“睡大觉”,还有部分公益资金被用于盖大楼、买游艇、补亏空。
□ 熊伟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武汉大学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湖北省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 陈洪平
武汉体育学院副教授,湖北省财税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
□ 叶青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