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就路透社报道披露的内容向有关部门询问相关细节,Minneapolis警方及亨内平县检方均表示,此案仍在继续,是否起诉还有待做决定,故对此案件,不方便做任何评论。同时,有消息称,检方将在一个月时间内正式起诉,针对此时间问题,检方也表示不予置评,不能透露任何信息。 对于刘强东案件的处理前景,有律师表示“很难打”。按照当地法律,强奸包括两项重要事实,一是发生性行为,二是采取暴力手段,而“暴力手段”包括对受害人进行威胁,而威胁等的发生,受害人提供的证词、证据等可以了。至于媒体报道中提到的微信内容,“我不愿意”等,如果确有此信息发出,且受害人在开庭时依然维持相同说法,可以做为证据。
另有消息称,在当事人打算第二次报警时,曾表示“证据已经齐了,可以报警了”,以及在报警时,使用了“行动曾受到控制”等词,有猜测认为这一描述可能使得警察在报告中将案件定性为“一级重罪”。不过,这些说法尚未从当事人处得到证实,警方也表示不能透露任何案件细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