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某伪造的警察证 警方供图
10月12日,智远派出所接到40岁的市民李女士报警,称有人冒充警察欺骗其感情并骗取钱财。
接警后,历下警方调查发现,李女士与男子刘某某(天桥区人,43岁)通过其朋友崔某(女,28岁)认识,初次见面,刘某某就哄骗李女士,告知其自己在公安局刑警队工作,平时的工作就是破获案件、抓捕逃犯,通过此手段骗取了李女士信任,并互留了联系方式,双方经过几天的相处后,成了男女朋友。二人交往期间,刘某某一直以民警身份对外示人,多次告知李女士及身边的其他人(包括朋友崔某),要去外地办案或者要去抓捕逃犯等,连加油时开具的发票,单位名称都写的是公安局。
刘某某、李女士同居在历城区李女士租住的房子内,李女士是医疗器械销售人员,有时会需要少量资金进行周转。2018年9月20日,刘某某带李女士到槐荫区某贷款公司,帮助其贷款4.8万元,李女士收到贷款后,刘某某紧接着就以其母亲心脏病做手术为由,骗取李女士1.5万元。10月5日,刘某某又以替李女士还信用卡为由,从李女士处分两次骗取了8000余元。
10月12日,警方在李女士租住小区内将刘某某抓获,在其随身携带的行李包中发现一张其在网上找人伪造的警察证。
警方发现,刘某某之前还有过两次犯罪记录,均以此种手段骗取被害人信任,招摇撞骗,并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6年,2017年刚刚刑满释放。目前,其已被刑事拘留。(记者陈彤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