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双11”大促正式打响,各大电商纷纷推出了“限时抢购”“爆款秒杀”“巨惠特卖”“购物返现”等各类促销活动,吸引消费者参与。昨天,扬州市工商局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网络购物时理性消费,“剁手”前先要“避坑”。
“防陷”提醒1:慎点红包链接
红包成为电商大促的标配,“双11”更不能例外,这几天红包、代金券满天飞。除电商平台外,一些不法分子也打起了“红包”的主意,部分不法分子利用社交工具发布红包恶意链接,窃取用户个人信息甚至偷走用户的账户资金。小心这几种红包诈骗,需要个人信息的红包不要碰、分享链接可抢红包不要信、与好友共抢的红包需谨慎、高额红包不可信、拆红包要求输密码是诈骗。
尽量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信誉等级较高、消费者评价较好的正规电商,谨防钓鱼诈骗网站。不随意点击网页、手机中的不明链接和弹窗,不随意扫描不明二维码,不轻易将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提供给他人,更不泄露手机动态验证码;最好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不与卖家私下约定交易方式,不轻信、接受任何直接汇款至个人账户的理由和要求。
“防陷”提醒2:谨防鱼目混珠
网购时无法看到实物,极易出现货不对板、假冒伪劣等问题。微信朋友圈买卖风险难控,更易出现假冒伪劣商品,私下交易难以维权,电商专供商品可能质劣价低。目前“电商专供”商品存在三种情形,即同款不同质、同牌不同质、盗用品牌,应当区别予以认定“电商专供”商品,一般在服装、电器、鞋帽、箱包等品类较多,消费者要擦亮眼睛。
下单前一定要对商品进行详细的了解,货比三家,要密切关注监管部门发布的有关网络商品质量监测通报等信息,注意查看商品的技术参数和相关说明以及商品评价,避免购买到不合格的商品。
“防陷”提醒3:谨防促销猫腻
“双11”期间,电商往往以降价、打折、满减、送赠品、抽奖等方式吸引消费者,但有些商家会“先涨价再打折”,诱导消费者购买,有些商品打折后甚至比活动前价格还高。消费者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轻易被所谓的低折扣迷惑,防止价格猫腻。要了解优惠券的使用范围和时效,碰到虚假特价、商品超售等情况,要保留截图,以便维权。
“双11”期间,促销活动内容更加丰富,“打折”“优惠”规则更加复杂。部分电商促销“暗藏陷阱”,比如限制使用地区、限制使用时段、限制叠加使用等,未能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介绍相关优惠信息,引起消费者误解。消费者一定要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同时谨防部分商家随意扩大或缩小“七天无理由退货”“三包”等使用范围。
“防陷”提醒4:谨防刷单炒信
要提防不法电商通过刷单炒信蒙骗消费者。单纯因为高销量而选购,往往容易上当。如果一件商品销量很大、评价无几,就要留神是否因退货率高造成;如果一件商品的评价内容中充斥着清一色的长段文字好评、内容大同小异,就有虚假好评的嫌疑。消费者可着重查看“买家秀”,即带有商品实拍配图的评价,中、差评内容可能更有参考价值。
另外,不法分子冒充商家客服发诈骗短信,这类短信仿照官方商家说的有模有样,有的甚至准确报出买家的个人信息和网购交易记录,迷惑性很大。消费者可查询官网官方信息。在拨打商家客服咨询时,一定要仔细确认为其是否官方电话,以免上当受骗。
“防陷”提醒5:谨防维权无门
预售成为电商引导消费、缓解系统压力的促销手段,然而部分商家在其预售的商品中以“不明朗”的方式明确不能退换、定金不退等。
为避免后期网络维权带来的诸多不便和周期长等问题,在网上选购预售商品时,最好点开细则仔细阅读,或提前咨询店家是否能退换商品。如果店家严格按照“预售规定”中的条款来执行,慎重考虑可能面临的后果,然后做出适合自己的决定,千万别只图一时便宜,上了商家的“套”。
消费者要索要发票或收据,对商家宣传、聊天记录、订单详情做好截屏,以防不良电商私自取消订单、更改活动规则,导致个人权益受损。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要第一时间与卖家或购物平台联系解决。如不能解决,应及时拨打12315或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向卖家或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部门或消费者组织投诉。遭遇骗子、钓鱼网站时,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记者 朱轩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