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的李某通过创建“零距网商联盟”网站并利用YY语音聊天工具,吸纳电商卖家成为会员,收取300元至500元不等的保证金和40元至50元的平台管理维护费及体验费,并通过该平台发布或接受刷单炒信任务,一年多非法获利90余万元。
6月20日,李某因非法经营罪等一审被法院判处五年九个月,并处罚金92万元。
“刷单不仅是虚假宣传,还严重扰乱市场竞争秩序。”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说,工商部门和电子商务管理部门也应下“狠手”来治理刷单。今后立法和执法中,也应加强对电商平台责任的要求,包括平台先行赔付、技术监控、巡查制度、数据审核等。而对消费者因刷单产生误判出现的惩罚性赔偿,也应尽快写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
(文中李竞、张颖、王琳、陈晨、林华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