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交通运输部就《关于加强和规范出租汽车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公开征集意见。通知明确出租汽车经营者有以下情形可能被列入出租汽车行业黑名单内。如未取得平台、车辆、驾驶员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线上提供服务车辆、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驾驶员不一致,且情节严重的。
交通运输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已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且 6 个月内仍拒不改正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列入失信联合惩戒主体名单(以下简称“黑名单”)。发生上述行为情节特别严重、性质特别恶劣的失信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直接列入“黑名单”。拟予公布的出租汽车行业失信行为“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将在“信用交通”网站进行公示。
原标题:滴滴顺风车下线整改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