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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当创建“六最”营商环境排头兵 助推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新闻资讯网 人气: 发布时间:2018-11-06
摘要:在组织保障上,要讲政治,顾大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从严管党治党,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工作全过程,贯穿于落实各环节;坚持以“三基建设”为红线,持续推进

  在组织保障上,要讲政治,顾大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从严管党治党,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工作全过程,贯穿于落实各环节;坚持以“三基建设”为红线,持续推进法治工商建设,明确执法责任,强化执法监督,严格执法考评,不断提升行政素质,增强执法本领;坚持以廉政建设为底线,自觉遵守准则条例,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市场监管执法队伍。

争当创建“六最”营商环境排头兵 助推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

市场检查

争当创建“六最”营商环境排头兵 助推新时代美丽晋城高质量转型

组织活动

2018年消费警示

1 微信购物维权难

  从2017年消费投诉数据可以看出,消费者咨询微信购物的电话猛增。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非现场购物可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微信购物属于非现场购物的一种,但因为没有合法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消费者直接支付给销售方,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只能被动等待销售者主动联系,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这就失去了第三方监督,完全取决于销售者的诚信,如果销售者故意不联系消费者,那么消费者的侵权损害将很难得到维护。

  提醒消费者:

  非现场购物尽量选择有合法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商家,以更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警惕银行搭售保险行为

  本打算办理储蓄业务,却发现实际买了保险,晋城消费者翟某投诉五年前到银行办理储蓄业务却被游说理财保险比储蓄利率高,哪知今年到银行取款时才发现实际利息比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少很多。当前一些保险公司为了招揽顾客,纷纷与银行联合“搭车销售”或“捆绑销售”保险理财产品,不少大意的顾客容易因此被误导,待签好合同后才察觉为时已晚。保险合同一般包含复杂的格式条款。普通消费者对于“误买”的保险理财产品,更难搞清楚应履行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常常因此招致不必要的损失。

  提醒消费者:

  增强识别意识,去银行办理业务时看清楚金融服务种类,避免发生纠纷陷入维权困境。

3 抵制高利诱惑防范非法集资

  2017年,晋城周边地区陆续出现一些公司以商品订单销售返利模式,通过发布所谓的“创新销售模式”广告,承诺提供较高投资回报率,非法吸收社会公众资金,涉嫌传销或非法集资犯罪,使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严重扰乱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危害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提醒消费者:

  “商品订单销售返利”存在虚假返利、虚假宣传、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不可控、维权难度大等五大风险,其实质就是变化手法从事非法吸收社会公众资金,危害性大、隐蔽性强,消费者及有关企业务必谨慎小心,加强甄别,以防上当受骗。

4 警惕“感恩答谢会”专坑老年人

  每逢节假日,一些无良经营者往往以“感恩答谢”“回馈老客户”的名义,通过频繁组织老年人参加免费的招待会、恳谈会、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旅游、赠送礼品等会销活动,诱骗老年消费者购买质次价高甚至是“三无”保健品,有的甚至打着“无效退货”或“交付订金就可终生免费享用”的幌子,在骗取老人钱款后即逃之夭夭。

  提醒消费者: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请广大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务必远离此类感恩答谢等会销活动,避免上当受骗。

2017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案例一:

陵川县鑫欣种子经销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案

  2017年3月7日,陵川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查获陵川县鑫欣种子经销部将“复混肥料”的外包装袋上加上“硝酸磷肥”的字样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不正当竞争经营行为,涉案货值金额23000元。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销售违法商品,并处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阳城县县城鑫龙糖酒副食商贸部销售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品案

  2017年1月11日,阳城县县城鑫龙糖酒副食商贸部销售仿冒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典”纯牛奶和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特仑苏”牛奶包装的乳味饮料制品共计650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阳城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处以责令停止销售违法商品,没收违法所得5015元,罚款7522.5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陵川信达生活广场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商品案

  2017年4月25日,山西省工商局委托法定检验机构依法对陵川信达生活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商品进行质量抽检,经检验,该公司销售的丽姿抽取式面巾纸、小亲洋甘菊手口湿巾80片内装量、兰香草生活用纸、维柔卫生纸为不合格产品,涉案货值金额12441.5元,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所得1366.87元。陵川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366.87元,罚款人民币12441.5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沁水县龙港镇笑笑综合门市部销售假冒白酒案

  2017年3月18日,沁水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查获沁水县龙港镇笑笑综合门市部销售侵犯“汾酒”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共计161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该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商标侵权商品161瓶,罚款33053.5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沁水县端氏镇桃花综合批零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责任编辑:新闻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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