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部门:二次维修不好商家应退款或更换
最近,新买的iPhone 8成了张先生的烦恼。“这部手机前后出现杂音、黑屏等状况,后来甚至连听音乐、打电话都受到影响。刚买不久的手机就出现这些问题,令人无法接受,希望商家能给我换一部新手机。”日前,他向与本报85188518维权热线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反映。
消费者 新手机出现黑屏杂音 四个多月连修两次
张先生:去年12月26日,我在Apple西湖店买了这部64G金色的iPhone 8,总共花了5888元。没想到用了一周,就在听微信语音时出现了杂音,不过重启之后杂音消失,我也就没当回事。
两个月后,微信语音又出现了杂音,此外,听音乐、打电话也都有此类情况。不久之后,手机又出现黑屏现象,手机的基本使用都受到了影响。
3月上旬,我第一次去Apple西湖店维修,两周后工作人员通知我去拿手机。我挺信任苹果的,所以在店内没有检查就直接取回了。但在回去的车上,我发现手机的故障并未解决,杂音等问题依旧存在,只能再把手机送去维修。当时,工作人员表示要继续返厂维修,时间为两周。
我觉得买了不到5个月的手机不应该出现这些问题,而且修了一次也没修好,希望商家更换一部同款的新手机。
商家 故障原因还在检测
需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是否更换新机
昨天上午,记者和张先生一起去了Apple西湖店,一名自称姓赵的工作人员负责接待。
赵女士:消费者手机故障原因要等工厂维修结束后才能提供,对于消费者的要求,也要等手机从工厂送回来后,再根据实际情况来考虑是否能满足更换新机的条件。
(对此,本报也将继续关注。)
市场监管局 已与消费者和商家联系
若二次维修不好商家应退款或更换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科的杨主任。
杨主任:我局湖滨市场监管所消保人员已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并已与Apple西湖店取得联系。Apple西湖店相关负责人反馈表示,手机已送往工厂维修,将于送修两周后送回。经过我局消保人员调解,如商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规定,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予以退货或更换。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朱光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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