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统筹线上线下融合,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强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过程中,要特别重视对互联网普及弱势地区、弱势群体的救助,加强社区基层的线下服务,统筹各种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线上线下的全覆盖。要加快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发挥好基层社区综合服务功能,努力提高社区管理信息化服务水平,积极推进一站式信息平台和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逐步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基层社区服务新模式。
7、满足社会参与需求
“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过程中,公众、企业和社团组织等社会各方不但有满足自身公共服务和社会求助服务的需求,也有参与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需求。政府可以创新服务手段和方式,有效引导和满足社会各方的各种合理需求,如通过网上听证、网上调查、民意征集和留言办理等渠道加强政民互动交流,通过物联网和大数据主动感知分析社会需求。政府还可以通过由“监管”到“包容性治理”的转变,适当引导和干预互联网+新业态,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创新发展环境。
8、科学运用评估手段
对“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评价,应当从注重网站建
设和服务转移到关注公民利益和公众满意度上来。政府要以公众评价为中心,加强对有关“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内部绩效评估体系和第三方对政府工作评估的研究、指导和应用,充分调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调查、评估。在“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推进中,要主动运用评估结果以科学制订发展规划,对接评估分析以改进实施方案,吸收评估意见以提升服务能力。
四、在政府电子政务的不同发展阶段,可资依托的信息技术和社会互联网水平始终处于快速发展之中,政府对于行政权力与公共事务的认识和梳理始终处于动态变化之中,政府组织结构和工作流程的重组也处于缓慢而持续的优化之中。这意味着,电子政务始终处于动态发展之中,“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推进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不可一蹴而就,需要适应时代信息技术和管理技术的发展久久为功。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是实现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的重要路径。只有政府和社会各方全面凝聚共识,全面加强协同,“互联网+政务服务”才能更好地便民利企,造福人民,提升人民群众在政务服务中的获得感,让生活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