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12月30日上午发布关于房地产闲置土地情况的公告,公告显示,目前尚有因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身原因造成且未处置的26宗住宅闲置土地。
国土部网站公布的《企业原因造成且尚未处置的房地产闲置土地情况表》显示,北京市、上海市分别有5宗地未被处置,另外,江苏省有2宗、福建漳州有2宗、河南郑州有1宗、武汉有1宗、湖北省有7宗、湖南省长沙与郴州各1宗,以及云南玉溪1宗。
国土部称,将按《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要求,依法对上述闲置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不满二年者,必须征收闲置费,闲置二年以上者,必须坚决收回。通知同时称,对公布名单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在闲置土地查处整改到位前,暂停其参加新的土地竞买活动。而对已查处整改到位的,经核实后,将处置情况及时上传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通过公告,解除对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参加土地竞买活动的限制。(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