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晚11点左右,在金马派出所,民警正在对涉事的两名女生进行调查。
高三女生李某某的亲友说,前天下午6点30分左右,13岁的初二女生段某某纠集了社会上的几名青年,对同校17岁的高三女生李某某及同学朋友进行殴打,冲突中造成李某某一方4人受轻伤,其中有3名女生,一名男生。冲突的原因是段某某喜欢上与李某某玩得好的一名男生。但此事没有得到初二女生及民警的证实。
昨天,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的民警介绍,整起事件的大致经过为:3月16日晚上7点41分,金马派出所接到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在东华游乐园有几名小孩在打架。金马派出所接到指令后立即派民警赶往现场,并将在现场打斗的两男一女带回派出所调查。
经询问,打架事件是某中学13岁的初二女生段某某与本校17岁的高三女生李某某在校内因口角引发纠纷。放学后,李某某就邀约段某某到东华小花园“谈谈”。二人由朋友陪同前往小花园。在交谈过程中,段某某一方五六名年龄约十七八岁的男子将李某某一方的一男三女打伤。民警调查此事后,制作了5个相关人员的询问材料。昨天上午交由社区民警继续调处。
学校昨天上午获知此事后,高度重视,积极向学生家长和派出所了解情况。被打的高三学生李某某伤势不重,经过学校的努力处置,涉事的两名女生情绪稳定,学生家长对事情的处理满意。
该校的苏书记表示,同学之间发生误会或矛盾,用这种方式解决不妥当;学校历来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事情发生后,为不影响涉事的两名女生,学校积极对她们进行心理疏导,并把事情控制在萌芽状态,避免扩大。
郭校长称,他们学校从制度上、理念上都非常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学校多年来都没发生过打架斗殴的事了。学校会吸取教训,进一步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进一步预防。两名学生都写了保证,学校也对学生进行了疏导,事情已处理好。
记者就此事来到昆明市教育局了解情况,德育宣传处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没接到来自学校的任何报告,不清楚此事。
针对近期昆明个别学校发生严重伤害学生的校园暴力事件,为预防和打击校园暴力,3月3日,昆明市教育局和昆明市公安局联合发出通知:今后,年满12岁至17岁学生,如果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等9种严重危害社会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将被送交工读学校进行为期10至15天的法制教育矫正。
金马派出所办案民警表示,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界定,9种严重不良行为分别是: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强行索要他人财物;传播淫秽毒物或音像制品等;进行淫乱或色情、卖淫活动;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因为拦截殴打他人而送工读学校进行法制教育矫正的,伤情要属于比较严重且经过鉴定符合送交的才行。在这起事件中,受害人的伤情并不严重,只是轻微的皮外伤。考虑到双方都是在校生,我们主要以批评教育为主。”
昨天上午9点多,金马派出所管片民警及该校保卫部主任组织相关当事人在派出所的纠纷调解室调解。经调解,当事双方的家长均表示愿意接受公安机关的调处,对伤者医药费的承担问题将在伤愈后协商赔偿。
段某某、李某某由学校带回后按学校的相关规定处理。民警并告知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管教工作,严防事态继续恶化,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引发事端的一方承担。双方均表示同意以上意见。
白马小学两名学生起争执
一人捅伤同学
昆明信息港记者杨亚群昨天下午6点,昆明信息港()接到市民报料,白马小学两名小学生因口角发生争执,其中一人用刀将同学捅伤,正在社区医院包扎。
记者赶到昆明市西山区卫生服务中心时,医生正在为伤者包扎,伤者左手臂上血迹斑斑,右大腿伤口已被缝合,派出所的民警也赶到了现场。
照顾伤者的学生介绍,伤者姓徐,是白马小学六年级(4)班的同学,捅伤他的是同班的袁(音)某。这位同学说,两人平常关系就比较紧张,有一次袁某就差点用板凳砸了小徐。昨天下午5点半放学后,两人出校门后因玩笑起了争执,随即袁某便用刀捅伤了小徐。
小徐的班主任卢老师说,他是接到小徐家长的电话后才知道学生在校外出事了。“徐同学被捅伤后自己给家长打了电话,又自己跑到社区医院来。而袁某则不知跑到哪去了。袁同学性格比较古怪,在班上经常拍桌子打板凳的,还摔垃圾桶。我们也经常进行疏导,但没什么效果。”问到袁某的刀从哪里来,卢老师说,学校明令禁止带刀,也经常检查,他估计袁某是在校外商店买的刀,具体情况还需进行调查。
十多分钟后,两位学生的家长都赶到了社区医院,按医生建议,伤者小徐被带到昆医附一院进行进一步检查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