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滴滴顺风车命案再现,是时候把它当成出租车公司监管了)
[摘要] 时隔仅110天后再次发生恶性事件,滴滴顺风车遭遇成立以来最严重的公众信任危机。
文/陆一夫
时隔仅110天后再次发生恶性事件,滴滴顺风车遭遇成立以来最严重的公众信任危机。
8月25日,温州乐清警方宣布速破一起强奸杀人案,滴滴顺风车司机钟某交代了对赵某实施强奸,并将其杀害的犯罪事实。对此,滴滴承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宣布再次在全国范围内下线顺风车业务,同时免去顺风车总经理职务。
命案当前,滴滴的平台责任如何厘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这种赔偿责任,普遍认为是无过错责任。因此,对于网约车司机对乘客刑事犯罪所造成的损害,滴滴需承担无过错责任。
相较于快车、专车等网约车服务,属于私人小客车合乘的顺风车并未纳入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监管中。根据北上广多地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从事顺风车的普遍要求是拥有本市牌照、一天限制两次、定价主要基于燃料成本等,但司机无需通过考试,只要提供身份证和驾驶证便能注册。
作为一个撮合乘客和司机的信息平台,滴滴的这样的算法没有价值观,遵循的是路径最优原则,以最经济的方式实现乘客、司机的匹配。这一做法原本无可厚非,但它轻视司机和乘客的用户画像在出行过程中的作用,导致此次恶性事件的发生。滴滴方面承认,在该车主作案的前一天,有另一名顺风车乘客投诉其“多次要求乘客坐到前排,开到偏僻的地方,下车后司机继续跟随了一段距离”,但滴滴没有重视这一次投诉,错过了风险前置的黄金时机。
与出租车相比,网约车的进步之处不仅是出行服务的在线化,更重要的是设计出一套乘客对司机的监督机制——乘客对司机的评分与其收入直接挂钩,分数过低会影响派单和补贴。遗憾的是,资本的贪婪弱化了这套机制的作用,面对网约车监管,滴滴在多地长期处于运力紧张状态,间接导致对司机准入门槛降低。其中,不少黑车司机也利用顺风车简单易注册的特点,继续从事非法运营工作。
同样是出行巨头,美国的Uber在近年也因多宗恶性事件背负丑闻压力——据CNN报道,过去四年里,至少103名Uber司机涉嫌性侵乘客,且这只是美国20个主要城市的警察报告、联邦法庭记录和地方法院数据库的统计,实际数量可能更多。
最初Uber并不愿意直面这些安全隐患,美国乘客用脚投票,转而支持Uber的竞争对手Lyft,后者在Uber备受丑闻困扰之际迅速壮大,市场份额从15%增长至35%。压力之下,Uber推出一系列改革计划,包括每年重新进行驾驶员背景调查,同时还提供专用的“安全中心”,让乘客在乘车期间分享行程细节给指定的联系人,亦允许用户从应用程序内部直接拨打911。
在算法、资本的驱动下,滴滴成立6年就获得550亿美元的估值,投资者追捧滴滴的重要原因,是其掌控着中国日均超过2500万订单的运力而不拥有任何一辆汽车,但这样模糊的定位,让滴滴这样的网约车平台有监管漏洞可乘。早前欧盟最高法院“欧洲法院”裁定,Uber实质上是一家出租车服务公司,各成员国可以将其视作为出租车公司进行监管。恶性事件接连发生后,滴滴或许不应该再单纯被视作是互联网公司,而应按照出租车公司进行监管,以更严格的要求规范网约车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