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黄某某攀爬阳台是通过现场痕迹鉴定的客观事实,但动机不清。这里有个情况可以提供给大家,就是现场7楼阳台比9楼阳台突出140CM,正好是死者跌落的路径,由于死者在坠落过程中碰触到了8楼阳台护栏顶端,致身体向护栏外侧漂移,否则有可能会落在7楼阳台。
当时现场看管的嫌疑人张某矜和吴某,吴某一直在西阳台翻看手机,张某矜在17时14分35秒离开西阳台,1分11秒后返回西阳台,回来后就发现黄某某在阳台护栏外侧。
Q8:死者黄某某在攀爬直至坠落的过程时间有多长?有无目击者?
答:目前能认定的是从嫌疑人张某矜17时15分46秒回到西阳台至17时17分06秒期间是攀爬直至坠落的时间。坠落前嫌疑人张某矜和吴某均看到死者黄某某的手抓住护栏玻璃,落地瞬间有监控和目击者。
Q9:在越秀警方的第二份通报中指出“殴打扔下来”不属实,为何在今天通报中证实有殴打情节?
答:越秀警方12月19日在通报中所指的是由死者同事林某耀发布在其朋友圈的所谓“死者被殴打并被扔下楼”的信息不实。经过调查,林某耀承认并未目睹死者坠楼过程。林某耀自己认识到发布不实信息的错误,并在其朋友圈发布了澄清信息。
死者家属对此回应:没有拿到尸检报告,不知道具体情况。等律师过来,看看他们怎么说。
公安是公平公正的
会给大家带来最终的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