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滴滴顺风车难辞其咎
顺风车的出发点是固定路线资源共享。设想的是,车主每天要走同一条路,搭车者可以分担成本。搭车者降低了出行成本,躲避了公交的拥挤。平台挣了钱,社会也减少了道路拥堵。看起来是多方共赢。
但是一再发生的人身安全问题却足以导致模式玩不下去。即使如滴滴公开声明中说的,“顺风车上线的三年多时间里,有幸服务了十多亿次出行”。
因为不能说,有了交通便利,或者是其他什么效益,牺牲安全就可以成为正常的对价。这是一块无法忽视的短板。
“完美”模式的安全问题是怎么产生的呢?
1、顺风车本身就存在安全隐患。安全隐患的核心在于人。安全的模式必须由可靠的人来执行。但是顺风车的司机本身具有临时性,随意性。从业者没有从业心态可言,因为这本身不是行业。
2、人还可以用制度、环境来约束。但顺风车明确的社交定位却加剧了安全风险。让纯粹的拼车运输场景变得不单纯。司机进入模式,得到的暗示是,获得的远不止车费。心态一开始就有问题。
3、空姐遇害事件之后,滴滴公司并没有有效的整改措施。司机仍然可以作假车牌,性骚扰投诉仍然处理不到位。鼓励社交的现象,此后又悄悄恢复。
此图为旧图,非滴滴今年宣传文案
滴滴的问题在于,不替顺风车用户的根本利益着想,尤其没有考虑女性用户的利益。
为什么老话说“穷家富路”,不是让你出门奢侈显摆。而是让你在出门的时候,尽量选择更好更安全的服务,以免陷入麻烦。
安全本身就是商品,安全是有价格的。滴滴顺风车做不到在保持廉价的同时降低安全风险,又没有像样的危险警示,还在中间做起了社交运营。
这样的服务当然是有问题的,总拿它降低出行成本的效益来辩护,是不成立的。
滴滴和所有人都应该树立正确的安全观念普通人过着朝九晚五的规律生活,无法想象凶案会发生在身边,无法想象平常的生活完全可能因某个不期而遇而一夕改变。只有当凶案成为公共事件,人们才能意识到危险的切近,但也还是很少有人会认为,同样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事实是生活有欢声笑语,也有暗流涌动。世上每个普通人都可能成为恶性犯罪的牺牲品,这是概率问题。这个概率又和环境因素密切相关,城市,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数量,时间,节气等等都是重要因素。这概率其实大到每一个人都无法漠视。
无知导致人们的安全防范意识普遍不强。很多人轻易就会把自己的安全托付给别人,让渡掉只能属于自己的安全距离。
安全意识,归根结底建立在对人性清醒的认识上。人性存在阴暗面。
3个月间两次滴滴顺风车案件受害人的遭遇都让人无比痛心。她们唯一做错的,可能就是上了那辆车,遭遇了最糟糕最危险的人性。
此次人们为“关键92分钟”扼腕,但即使事情更理想一些,可能都难以确保能救下人来。毕竟真实生活不是电影。
无论是防范普通犯罪的侵害,还是防范变态心理犯罪,都应当首先寄希望防范于事前,通过良好的安全意识,去规避接近这些危险的场景和人。等到和这些危险的场景和人发生遭遇,往往已经晚了。
国家机关,应当及时发布相应犯罪动态信息供社会参考。
认清生活的真相,不诉诸政治正确的空话,减小恶性犯罪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概率,拒绝成为受害人,应该是每一个普通人都拥有的意识。
关于强奸案,我们应该知道什么这里普及一些国内强奸犯罪的知识,供读者参考。内容主要来自于刘守芬、申柳华《强奸案件的加害与被害——71个强奸案例的法律实证分析》一文,发表于《犯罪研究》2004年第4期。
文章统计了来自全国26个省级行政区的71个强奸案例中的149个被害人和108个加害人(判决时间1994-2000年)的情况。应当注意的是,随着城市化,汽车社会等社会现象,实际情况也会发生变化。
哪个年龄段女性最容易被害
14岁以下的占18.1%;14至18岁的占18.1%;18至25岁的占11.4%;26至35岁的占6%;36至45岁的占2%;45至60岁的占3.4%;60岁以上的占0%。
未婚女子最容易被侵害
一般观念中认为容易受到男性侵犯的离婚妇女和寡居妇女被害率远没有人们通常想象的那样高,未婚者被性侵犯的几率是最大的。
2004年统计中,在有效的111个被害人中已婚的被害人比例占20.7%;未婚的占76.6%;离婚或丧偶的占2.7%。
文化程度低的人更容易被侵害
不同文化程度的人员在这种犯罪被害人中所占的比例依次为:小学占44.7%,高中占23.4%,初中占19.1%,小学以下(包括文盲)占8.5%,高中以上占4.3%。
农村案发率最高,最多地点是自己家中
农村占41.6%,县镇占28.2%,市区占18.8%,城乡结合部占8.1%。强奸被害案件发生的具体地点,被害人最容易被害的地方是在自己的家中(占28.9%)。在僻静道路上发生的被害比例也占了1/10。
被害时间分布,夏季并不明显高于冬季
春季发生的强奸被害案件占全年的28.2%,其次是秋季24.1%、夏季21.4%、冬季20.8%。在寒冷的12月、1月和2月中所有的强奸被害都集中在室内。
从对被害发生时刻的统计来看,50.4%的强奸案件发生在17点到0点的时间段;35.4%的强奸被害案件发生在8点到17点之间;而在0点到8点期间有14.2%的被害发生。
有多少受害者会主动报案
统计结果表明被害人被强奸后有32.2%的被害人会主动向司法机关报案,有8.7%的强奸案件是由被害人的直系亲属报的案,而47.9%的案件是司法机关自己侦破的,其他人报案或扭送加害人至司法机关的占8.9%。可见有60%以上的被害人在受害后没有直接向司法机关报案。
据统计有近42%的案件一年后才案发。美国1967年对受害人的调查表明实际的强奸比正式的报告要多3.5倍。
农民仍是占比最多的加害人
强奸加害人不同职业中的比例依次为:农民占52.8%,无业占27.8%,工人占9.3%,职员和学生均占4.6%,其他个体劳动者占0.9%,公务员占0%。
从加害人的文化程度角度进行观察,不同文化程度的人员所占的比例依次为:初中占46.7%,小学占28%,高中占17.3%,小学以下(包括文盲)占5.3%,高中以上占2.7%。低文化程度的人比高文化程度的人更易对他人进行性攻击。
加害人最多主观动机是满足性欲
加害人实施强奸行为单纯只为了满足其性欲,这一类型占75.9%。
一半以上案件,加害人是对特定对象有预谋作案
加害预谋对象特定,即在实施强奸行为之前加害人就已对特定的被害人形成了加害的故意,这一类型占的比例是52.8%;其他主要是有预谋但对象不特定或者临时起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