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部分激進分子參加當日下午游行后,在港島金鐘、中環一帶霸佔馬路。其后一些極端激進分子前往西環,圍堵、沖擊香港中聯辦大樓,向國徽投擲雞蛋、墨水以及黑色油漆彈,污損庄嚴的國徽,又破壞中聯辦的安防設施,涂寫侮辱國家、民族尊嚴的字句,甚至狂言成立所謂“臨時立法會”。警方晚上清場時,激進示威者在上環一帶投擲發出煙霧的燃燒物品、不明粉末、玻璃瓶等襲擊警方,還有人搶走警員的盾牌及在馬路上縱火。
7月28日和8月4日,部分激進分子妄圖再次沖擊中聯辦。這兩次妄圖沖擊中聯辦的激進分子被防暴警察阻止,圖謀未能得逞。
極端激進分子公然挑舋國家尊嚴的黑手並沒有就此作罷。8月3日示威者在旺角游行,但游行再次演變為暴力沖擊。其間,有數名蒙面黑衣極端激進分子在尖沙咀天星碼頭扯下某建筑物前懸挂的國旗,扔入海中,並升起印有“港獨”標語的旗幟,公然挑戰國家主權。8月5日,香港多區出現嚴重違法示威及暴力活動,當晚極端激進分子再次到尖沙咀扯下國旗,扔入海中。這些暴徒可謂囂張至極、喪心病狂。
暴徒的辱國惡行嚴重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國旗及國徽條例》。《國旗及國徽條例》第七條規定,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以焚燒、毀損、涂劃、玷污、踐踏等方式侮辱國旗或國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5級罰款及監禁3年。
在暴徒做出侮辱國旗極端行徑后,有不少香港市民自發專程來到尖沙咀天星碼頭,發起守護國旗行動,舉行升國旗儀式,嚴正譴責暴徒辱國惡行,並向國旗敬禮。
暴力沖擊中聯辦和辱國事件發生后,國務院港澳辦、香港中聯辦、香港特區政府與社會各界齊聲譴責極端激進分子的暴行。香港警方已於7月26日拘捕一名涉案男子,其涉嫌刑事毀壞、非法集會及侮辱國徽三項罪名。警方表示,調查仍在進行,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四處滋擾,暴力升級,將香港推入危險邊緣
進入8月后,“暴”和“亂”進一步升級,激進分子行徑囂張,無法無天。他們以所謂“游擊”方式,四處流竄滋擾破壞﹔發動所謂“罷工”,阻塞公共交通,妨礙廣大香港市民正常上班﹔破壞公共設施,悍然圍攻多區警署、襲擊警員,不斷升級的暴力將香港推入危險邊緣。
8月3日,部分激進分子借在旺角游行之名,偏離警方批准游行路線,分散多路在油尖旺地區展開流動式沖擊破壞。激進分子兩度堵塞紅磡隧道,令香港島與九龍間的來回交通陷於停頓﹔先后攻擊或圍堵尖沙咀、旺角及黃大仙警署,噴寫辱警字句,言語挑舋警員,用磚頭、雞蛋、油漆等雜物攻擊警署,破壞警車,甚至在警署門口公然縱火。
8月4日,激進分子在港島西、銅鑼灣、將軍澳等地進行大肆破壞搗亂。肆意堵路涂鴉、圍攻多間警署、再度以“快閃”方式堵塞紅隧通道、流竄至金紫荊廣場涂鴉雕塑等。記者當日在商鋪林立、以往游人如織的銅鑼灣商圈看到,隨著激進分子的到來,臨街商家紛紛落閘關門,大量游客及行人隨即慌張離開。在激進分子被驅散后,銅鑼灣商圈遺下遍地垃圾,路障橫行,滿目瘡痍。
8月5日,激進分子將滋擾、暴力惡行大幅升級,由日到夜,分成多批,在全港多區發起滋擾活動,大肆破壞搗亂,甚至做出極端違法行為。香港十多個地區的公共道路設施受損,包括路邊欄杆和行人路的路磚被拆走、安全島標柱被損壞、道路設施被涂污、大量路口交通燈受損等﹔香港整體交通受到嚴重影響,36條道路及紅磡海底隧道一度受阻,96條巴士路線需要暫停服務或更改路線,港鐵有8條路線服務嚴重受阻,有超過200個離港及抵港航班取消。記者走上街頭發現,滋擾活動對香港交通、餐飲、服務業造成全面沖擊,市民日常生活嚴重受擾,民怨沸騰,甚至引發沖突。
8月5日及次日凌晨,激進分子“兵分多路”,襲擊全港多區至少十間警署。在警署外涂鴉辱警字句,向警署和警員投擲硬物以及汽油彈、燃燒彈等,用可傷害視力的“激光筆”照射警員,破壞警車,在街道、警署和多處建筑物等地縱火,剪斷電線。
11日,在多區的非法集會中,有暴力示威者破壞公物、堵塞道路﹔圍堵警署,以激光、磚塊襲擊警務人員﹔更有暴力示威者投擲汽油彈,令警務人員受傷。
13日晚、14日凌晨,在香港國際機場發生了駭人聽聞的暴力事件。在機場非法集會的部分激進暴力分子對兩名內地居民實施了嚴重的人身傷害行為。13日20時許,他們先是非法禁錮了持因私往來港澳通行証到香港機場送人的深圳居民徐某,用索帶將他綁上,用鐳射槍照射眼睛並虐打,致其昏迷,在救護人員到場后,又百般阻撓救助。最后在警方的協助下,用時近4個小時才將徐某解救。其間,他們還圍毆了一名警員,搶奪其警棍。14日凌晨時分,激進暴力分子又以懷疑《環球時報》記者付某假扮記者為名,將其雙手捆綁並圍毆,致使付多處受傷。
據記者觀察,目前激進分子的裝備日益齊全,配有頭盔、眼罩、口罩、木制盾牌、雨傘、行山杖等裝備,有的甚至穿戴防毒面具、戰術背心、迷彩服等軍事化裝備,整個事件背后有周密的策劃。
經過一連串暴力事件,近期激進分子暴力烈度不斷提高。面對警方驅散,激進分子不但未有四散,有時更主動沖擊警方防線,並以多種武器反擊:中遠距離時,投擲磚塊、燃燒彈、汽油彈、油漆彈,用可傷害眼睛的“激光槍”照射,用彈弓彈射硬物,更有人手持弓箭,甚至在手推車上點燃雜物火攻警方﹔近距離時,從高處扔重物“空襲”,近身時則用雨傘、鐵枝、竹枝等攻擊。
令人警惕的是,香港警方近期接連查獲激進暴力分子的武器庫。7月19日,警方在荃灣區一座工業大廈內查獲烈性炸藥TATP(三過氧化三丙酮)、燃燒彈、汽油、利刀、鐵通等武器,拘捕的多名嫌犯中有“港獨”分子。近日,警方在沙田及天水圍搗破懷疑與示威有關的武器庫,檢獲煙幕彈、汽油彈、弓箭等武器,拘捕11人,其中也有“港獨”分子。據了解,從6月9日至8月6日,在香港發生的一系列示威沖突中,香港警方已拘捕589人,被捕者涉嫌非法集結、暴動、襲警等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