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北京奥组委、北京奥运会志愿者工作协调小组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启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和外国人赛会志愿者招募工作。至此,北京奥运会、残奥会赛会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已经全面启动。
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和外国人赛会志愿者招募工作,由北京奥组委、北京奥运会志愿者工作协调小组分别委托相关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其中香港志愿者招募工作,委托香港特区政府民政事务局组织实施;澳门志愿者招募工作,委托澳门特区政府体育发展局组织实施;台湾志愿者招募工作,委托在北京设立的“北京奥运会台湾同胞志愿者招募中心”组织实施;华侨华人志愿者(含中国留学生)招募工作,委托在北京设立的“北京奥运会华侨华人志愿者招募中心”组织实施;外籍志愿者招募工作,委托在北京设立的“北京奥运会外籍志愿者招募中心”组织实施。
即日起,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和外国人赛会志愿者申请人可以通过各招募实施机构分别指定的报名网站报名。其中香港志愿者报名网站是 ,澳门志愿者报名网站是 ,台湾志愿者报名网站是 ,华侨华人志愿者报名网站是 ,外籍志愿者报名网站是。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和外国人赛会志愿者报名时间截止到2008年3月底。2008年5月,北京奥组委将完成全部志愿者的最终确认、录用工作。相关问题可以拨打北京奥组委志愿者咨询热线8610—12308咨询。(记者 罗乔欣)
掌握多语种的志愿者申请人优先选拔
3月28日,北京奥组委宣布开始接收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和外国人对北京奥运会、残奥会赛会志愿者的报名申请。关于这部分志愿者的招募数量,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和对志愿者的需求最终确定。北京奥组委将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外国人赛会志愿者申请人中,优先选拔汉语普通话交流能力和外语交流能力两个方面都具有一定优势,并具备一定专业技能的志愿者,特别是精通部分紧缺语种并具备专业技能的志愿者。
3月28日起,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赛会志愿者申请人都可以到指定的网络报名系统报名,报名工作至2008年3月底结束。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外国人赛会志愿者的招募工作,按照《赛会志愿者通用政策》中规定的招募工作流程,即:报名、材料审核、测试、面试、岗位分配、背景审核、发出录用通知等步骤来开展。2007年3月至2008年3月,由各招募实施机构负责,分别开展各地区赛会志愿者申请人的培训、选拔和推荐工作。并将根据工作推进情况,结合重要时点,开展宣传及相关主题活动,通过远程培训手段,向赛会志愿者申请人介绍北京奥运会通用知识。2008年4月前,各招募实施机构基本完成港澳台及海外赛会志愿者的选拔、推荐工作。2008年5月底前,北京奥组委完成全部志愿者的最终确认、录用工作。
被录用的赛会志愿者,在奥运会、残奥会赛前规定时间内要到北京,根据所分配的场馆和岗位,接受临赛前的场馆培训和岗位培训。赛时,北京奥组委将依据国际惯例和《赛会志愿者通用政策》,为赛会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这个保障对所有赛会志愿者都是一致的,包括制发身份注册卡、提供工作制服装备、工作期间的免费餐饮、市内特定区间的免费公共交通和工作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外国人赛会志愿者要自行负担从居住地往返北京的交通费用、在京期间的住宿费用以及工作期间以外的其他费用。(记者 罗乔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