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今天(1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上海科创中心开放海外人才引进政策实施办法,这标志着海外人才有关业务受理工作进入实施阶段。
根据《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实施更加开放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外籍高层次人才的认定标准重点突出向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一线科研骨干倾斜,将外籍高层次人才分为四个类别:知名奖项获得者或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知名专家、学者、杰出人才、专业人才;企业杰出人才、专业人才;其他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市紧缺急需的特殊人才。
《实施办法》简化了外籍高层次人才办理永久居留证程序。据介绍,结合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需要,有针对性地降低申办永久居留证的门槛、放宽条件,对经上海市人社局(市外专局)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持《上海市外籍高层次人才办理人才类工作居留许可推荐函》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办理5年有效期的工作类居留许可(加注“人才”);工作满3年后,经用人单位推荐,可按规定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实施办法》明确,对长期在沪工作的外籍高层次人才,优先办理2-5年有效期的《外国专家证》。市外专局根据外籍高层次人才的聘用(劳动)合同有效期限、护照有效期限等优先为其办理2-5年有效期的《外国专家证》,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居留和出入境提供更大便利。
据悉,上海还开展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留沪就业试点。此项试点主要是突破外籍人员在沪就业需有两年工作经验的限制,对在上海地区高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外国留学生,可凭上海自贸试验区、张江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证明,到市人社局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手续,然后持《外国人就业证》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相应的工作类居留证件。《外国人就业证》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可申请延期。
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政策也将完善。修订《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将《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申请对象进一步向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倾斜,并将B证的最高有限期限增加到10年,进一步发挥B证的引才、留才作用。
此外,为外籍人士提供便利,上海建立《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一门式受理窗口,并引导更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办理《外国专家证》,放宽外籍高层次人才在华工作年龄限制。同时,明确已连续在本市申办过两次工作类居留许可的无违法违规问题的外籍人员,可直接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门在市人才服务中心(闸北区梅园路77号)四楼设有外籍高层次人才资格认定窗口,即日起,凡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由其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备齐相关材料后到窗口提出申请。相关政策和办事指南会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海市外国专家局网站()以及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