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征程。以邓小平同志亲自作出恢复高考和派遣留学生等重大决策为起点,我国教育事业迈出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性步伐。30年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指引下,我国教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为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教育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党中央、国务院确立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方针,作出了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推进教育发展的战略决策,先后颁布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使我国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投入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
第一,改革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在全国城乡建立免费义务教育制度。1985年,我国宣布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充分调动了社会各方面办教育的积极性,为在20世纪末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提供了体制保障。进入新世纪后,政府进一步完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逐步形成了国务院领导、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规划实施、以县级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义务教育新体制,建立了中央和地方政府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免费义务教育从农村实施并逐步推广到城市。
第二,改革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形成突出重点、带动整体的发展格局。通过“共建、调整、合作、合并”等措施,大规模地进行教育资源的整合,形成了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管理、以省级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高等教育新体制。组建了一批学科综合和人才汇聚的高等学校,重点建设了一批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推动了全国各地高等学校的发展,促进了高校服务于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使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充满生机与活力。
第三,改革职业教育管理体制。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推动职业教育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从政府直接管理向宏观引导、从传统升学导向向就业导向的转变,推动了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形成了“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新体制和面向全社会、面向人人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
第四,改革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理顺和规范政府与学校的关系,由对学校的直接行政管理向更加重视运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宏观管理转变,推动学校形成自主办学、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机制。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后勤社会化改革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第五,改革办学体制。从发展中大国办大教育的基本国情出发,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办学的积极性,形成了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
第六,改革教育投入体制。坚持教育的公益性质,建立健全了公共教育财政制度,不断强化政府对公共教育的保障责任;同时,进行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分担机制改革,鼓励社会、个人和企业投资办学和捐资办学,形成了义务教育由政府负全责,非义务教育阶段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机制。
第七,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完善了国家助学贷款和高校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制度等。在义务教育阶段,普遍免除了全国城乡学生的学费和杂费,并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在促进教育公平上迈出重大步伐。
第八,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我国已经与184个国家和地区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建立了教育合作与交流关系,与34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学历学位互认协议,形成了全方位、宽领域、高层次开展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格局,显著提升了我国教育的国际地位和竞争力。
第九,健全教育法律法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先后制定和颁布了《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教育法律,国务院制定了14项教育行政法规,教育部颁布了70余项部门规章,为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