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必须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部署为: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国有企业要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2014年7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加紧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尽快放开自然垄断行业的竞争性业务。2014年8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要求逐步规范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2014年7月,国资委在中央企业启动了“四项改革”试点:一是中央企业改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二是中央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试点;三是中央企业董事会行使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职权试点;四是向中央企业派驻纪检组试点。
(执笔人:石伟 兰文飞 于朝霞泰阳 谢婵婷 毛强 王翠娟 戴菁林娜 田旭)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 企业治理结构提升 区分不同国企功能 规范国企管理人员薪酬 分类监管